索 引 號: | pjsrmzf-2019-000937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標 題: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9〕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盤政辦發〔2019〕31號 | 發布日期: | 2019-07-16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廢止)盤政辦發〔2019〕3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八屆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現將《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9〕14號)精神,改革完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制度,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全市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自2019年9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繼續執行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期限延長至2020年8月31日。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
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自2019年7月1日起,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全口徑平均工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依據省統計局、省市場監管局提供的數據計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每年公布一次,作為社保專用指標。
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全省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200%、300%七個繳費基數中自愿選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確定,繳費費率等其他政策保持不變。(全口徑平均工資: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依據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計算,市醫保局每年公布一次,作為醫療、生育保險專用指標)
四、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醫保局相關負責同志參加的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相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也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五、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降低社保費率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減輕企業負擔、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確保企業社保繳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要妥善處理好歷史欠費問題,各縣區政府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要加強宣傳引導,主動解讀政策,積極回應關切,穩定社會預期。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做好資金保障和待遇落實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醫保、稅務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合理調整2019年度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附件: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盤錦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李睿懿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趙素玲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賀廣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成 員:劉可佳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士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劉克剛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張志宇 市統計局副局長
張 強 市醫保局副局長
王喜良 市稅務局副局長
張 勇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張士義(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