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工商個字〔2016〕167號)精神,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批轉省工商局等部門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深化全省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投資營商環境。為使社會公眾全面準確了解此項改革,下面就《實施方案》實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一、 什么是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
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統稱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的登記制度?!皟勺C整合”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舉措。
二、《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2015年10月1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三證合一”?!叭C合一”的實行,進一步優化了企業的市場準入流程,減少了重復性審查,推動了相關部門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設立企業的制度性成本,激發了市場活力,有力地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按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屬于自然人范疇,不是組織機構。在制度上,個體工商戶只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這兩證,而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我省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頒發部門曾向少部分個體工商戶頒發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因此,在去年實施“三證合一”的改革中,沒有包括個體工商戶。在企業實行“三證合一”改革以后,個體工商戶依然要到工商、稅務兩家分別辦理登記手續的問題逐漸凸顯,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呼聲開始出現。5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將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確定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按照國務院要求, 8月底,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四部門制定發布了《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工商個字〔2016〕167號)。為組織我省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這項改革,省工商局會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起草了《省工商局等部門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報請省政府發布。
三、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目標
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向個體工商戶延伸,在全省范圍內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程序,實現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能,實現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享,通過“兩證整合”實現一照一碼,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推進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四、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原則
一是便捷高效。按照程序簡便、辦照高效的要求,優化工商、稅務部門審批流程,強化部門聯動,壓縮辦事時限,提高登記效率。二是規范統一。全省使用統一的“兩證整合”登記業務流程、提交材料規范、申請文書規范,規范登記條件、登記材料。三是統籌推進。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將“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與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省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建設等工作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五、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是全面實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模式。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實現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工商部門“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工商部門受理申請核準后,向個體工商戶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進行公示,并與稅務部門共享申請材料和審核信息,實現實時數據交換、檔案互認。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
二是統一登記條件,規范業務流程。按照個體工商戶登記業務流程、個體工商戶登記文書格式規范等要求,統一全省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規范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業務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除外),當場予以登記,并在3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營業執照。
三是優化服務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全省統一的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辦事指南,提供登記咨詢服務;向申請人發放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告知書,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推進全省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實現“兩證整合”網上辦理。
四是實現信息共享。改造升級工商、稅務部門各自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通過省工商局與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的數據交換,實現全省范圍內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跨部門、跨層級共享互認,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有效融合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秾嵤┓桨浮芬?,各地工商、國稅、地稅、發展改革和法制部門要積極推動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強化統籌,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工商、國稅、地稅、發展改革和法制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倒排時間表,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確保改革舉措順利平穩開展,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成果應用?!秾嵤┓桨浮访鞔_,“兩證整合”改革后,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備原工商營業執照和原稅務登記證的效力,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對于申請變更登記和主動申請換照的,要做好換照前后工作的延續和銜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做好代碼轉換以及部門間信息系統銜接。要及時梳理與“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相沖突的相關法規文件,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保證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工商、國稅、地稅部門要圍繞“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要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使窗口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做好基礎數據采集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完整,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四是禁止強制換照。為確保這項改革能夠平穩實施,盡量減少改革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的負擔,與“三證合一”對企業提出過渡期的要求不同,《實施方案》明確,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沒有規定過渡期。對于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主動要求換照的個體工商戶,工商部門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對于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各地可以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但是,《實施方案》特別強調,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經營者的意愿,不得組織對“兩證整合”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強制換照,對于因實行強制換照而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嚴肅處理。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及時向社會公眾宣傳“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全面準確解讀改革政策,及時解答和回應相關熱點難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最后,《實施方案》明確,省工商局會同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對各地區推進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進行跟蹤督查,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實行問責。同時,要求各地區建立督促檢查工作機制,做好逐級跟蹤督查,嚴肅工作紀律,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