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遼寧省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17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15〕127號)等文件精神,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統籌謀劃,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強化創業服務,全面激發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熱情,增添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動能,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促進民生改善、經濟結構調整和社會和諧穩定。(二)工作目標。全面提升農村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化創業服務能力;盤活存量資源,整合發展一批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園;開發特色產業,培育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護與發展民族傳統手工藝;全面改善信息、交通、物流等縣鄉基礎設施條件;培育一批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推進優質創業培訓資源下縣鄉,為農民工等返鄉人員提供便捷創業培訓;引導、推動優質科研院所和眾創空間向基層提供科研成果輸出。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完善返鄉創業園支持政策。依托現有各類開發園區、農業產業園,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建設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園。
(二)完善返鄉投資政策。對政府主導、財政支持的農村公益性工程和項目,可采取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引導農民工等人員創設的企業參與建設、管護和運營。
(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將返鄉農民工等人員納入創業場地補貼政策范圍。
(四)加大土地支持力度。指導各地區在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時,對基層服務平臺和互聯網創業基礎設施用地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優先保障基層服務平臺、互聯網創業線上線下及交通物流基礎設施用地供應。
(五)深化工商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登記制度。簡化創業場所登記手續,支持“一址多照”、集群注冊,深入實施“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支持農民工等人員以自然人身份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圍繞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進一步取消和下放一批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七)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全面落實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申報期動態監控,分層級成立督導組,實行跟蹤責任制,確保返鄉創業人員應享盡享。
強化創業服務:
(一)加強創業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創業輔導制度,逐步建立電商創業培訓導師庫,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提供創業輔導。逐步放開參加創業培訓的準入條件,降低創業培訓補貼門檻,并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二)強化返鄉創業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企業通過發行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公司債、私募債等方式募集發展資金。
(三)鼓勵科技成果轉化帶動返鄉創業。鼓勵科研院所建立開放式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支持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人員利用創新成果成功創業。
(四)完善返鄉創業公共服務。進一步推進縣鄉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農村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臺、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推進村鎮、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建設,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進一步提速降費,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