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2021年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決定》政策解讀
為不斷推進實施質量強市戰略,樹立現代質量管理典型,經盤錦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報省委省政府批準,按照《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盤錦市人民政府令第51號)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開展了 2021 年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
一、基本情況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主要授予在盤錦市行政區域內提升質量水平取得卓越績效的企業或組織。近年來,市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全面加強政府質量獎培育工作,精心組織選30家企業(組織)進入各級質量獎培育庫,實施“卓越質量精準幫扶工程”,截至目前,我市有11家企業(組織)獲得市長質量獎,在此基礎上,4家企業(組織)獲得省長質量獎、1家企業(組織)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全市產品和服務質量水平持續提
高,質量強市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二、評審原則
嚴格按照評比達標表彰工作要求,努力發揮質量標桿導向作用,進行逐級篩選,實現優中取優。一是嚴格落實評定工作程序。按照遼寧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關于盤錦市申報項目的復函》(遼評組函(2021)13號)要求,開展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表彰名額不超過6個。
二是嚴格按照申報條件。申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必須在盤錦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正常運營5年以上;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有效運行卓越績效模式;近3年來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不符合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不得申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三是突出先進性。嚴格按照市長質量獎設立宗旨,選拔卓越績效管理突出,市場競爭力處于領先地位的企業,充分考慮企業在國內、省內同行業中的領先水平,同時注重行業的代表性。
三、評定依據和過程
2021年9月份,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啟動了市長質量獎申報工作,經過宣貫培訓、培育指導、部門推薦等,共有9家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自愿申報2021年市長質量獎。
市市場監管局聘請參加過省長質量獎評審的專家,對9家申報企業進行資格審查、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專家組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對9家企業進行了全方位考核,最終形成現場評審報告、得分及排序。在評定過程中,市市場監管局專題向市政府分管領導進行了匯報,并征求了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意見。
四、審定公示結果
根據資料評審、現場評審,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后,提出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建議名單,經過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審定、向社會公示確定,推薦盤錦光合蟹業有限公司、盤錦紅海灘旅游發展有限公司、遼寧吳大嫂食品有限公司、遼寧金璽裝備制造有限公司等 4 家企業為 2021年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獲獎單位。建議本次會議通過后,以市政府名義印發 2021 年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表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