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文件解讀
2017年,我市被全國愛衛辦命名為國家衛生城市。從2023年開始每年對已命名的國家衛生城市不定期開展復審檢查工作。根據全國愛衛辦要求,依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21版)》文件,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了本《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出臺此《實施方案》主要基于四點考慮: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愛國衛生運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全面做好鞏固衛生城市工作,形成長效機制。
二是推進國家衛生城市鞏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常態化,實現從集中整治向常態化精細管理轉變、從行政推動向制度保障轉變,讓創衛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眾。
三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和規范行業管理,著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全民整體素質,突出愛國衛生運動的社會性、綜合性和系統性,提升廣大群眾參與度,形成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
四是緊扣新發展理念,為全面推進健康盤錦建設提供新載體、新動力。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為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標。以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為契機,全面落實全國愛衛會頒布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21版)》,提升城市各項管理水平,進一步鞏固國家衛生城市成果,以清新、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贏得市民的滿意,確保順利通過復審,為我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建設健康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二部分,復審方式。復審以暗訪、眀查的方式進行,涉及的規章制度、組織機構、行政管理、措施辦法、市容環境衛生、市場管理、環境保護、重點場所衛生等,一般從市、縣區網站上獲取及現場檢查。
第三部分,復審時間。每年1月份開始至12月底結束。
第四部分,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圍繞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分為七個方面210項具體指標做出安排部署及任務分解,七大方面即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環境衛生、生態環境、重點場所衛生、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要求各縣區、各相關單位制定具體的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細化任務,推進方案落實。要根據標準和內容對標對表,補短板強弱項,確保在復審中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第五部分,工作措施及相關要求。提出了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加強督查、推進落實等工作要求。要求各縣區、各相關單位以迎檢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認識,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進一步宣傳動員,層層發動群眾形成人人參與的良好輿論氛圍;進一步加強督導,推進方案落實。市督導組對各縣區不定期進行檢查指導,對存在問題較多、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確保我市順利通過國家衛生城市評審。
原文: 盤政辦發〔2023〕1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