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盤錦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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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遼寧省政府于2019年12月31日印發《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等內容進行了調整。為適應省政府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要求,形成統一完善的應急處置體系,對現行《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共分為七部分。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事故分級、事故分級標準等事項。
第二部分組織指揮體系。對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及職責、市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工作組組成及職責等進行了規范,強化部門協同和地方屬地管理責任。
第三部分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包括監測與預警、事故報告、先期評估等內容。
第四部分應急響應。明確了響應級別、響應程序、響應措施、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信息發布等事項。
第五部分后期處置。明確了善后處置、獎懲、總結報告等事項。
第六部分應急保障。包括醫療保障、人員及技術保障、物資與經費保障、社會動員保障、宣傳教育與培訓應急演練等內容。
第七部分附則。明確了預案管理、名詞術語、預案實施、預案解釋等事項。
三、調整內容
比對省《應急預案》,按照大框架不變、根據實際小調整的原則,此次修訂保持了原有預案的事故分級不變、應急響應不變,根據機構改革的實際情況,嚴格按照省《應急預案》中指揮體系和責任分工,將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自職責進行調整。
解讀部門: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宋繼峰
解讀電話:226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