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修訂情況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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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工作規范>和<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大綱>的通知》《關于加快推進沿海地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修訂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我市水域灘涂自然資源條件特點,結合全面實施漁業結構戰略調整和加強漁業資源保護增殖、開發利用,我市于2019年印發了《盤錦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
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91項任務整改要求及省農業農村廳工作部署,對海域禁止養殖區和限制養殖區要應劃盡劃。市農業農村局于2023年初委托省海洋水產科學研究院對《規劃》重新修訂。《規劃》多次征求各縣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意見,并通過專家評審驗收,現提交本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主要內容
《規劃》共分為五章19節。
第一章,總則。包括前言、編制依據、目標任務、基本原則、規劃范圍等5節內容。在介紹盤錦市水域灘涂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明確編制規劃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提出規劃編制原則,明確規劃目標,并依據規劃目標設定重點任務。
第二章,養殖水域灘涂利用評價。包括水域灘涂承載力分析、水產養殖產業發展分析、養殖水域灘涂開發總體思路等3節內容。在闡述水域灘涂資源狀況、自然氣候條件、水生生物資源狀況及水域環境狀況的基礎上,對盤錦市水域灘涂承載力進行總體分析評價。通過分析水產養殖發展現狀,結合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對水產養殖前景進行預測,并結合承載力評價結論,規劃養殖方式和養殖品種。根據水域灘涂承載力評價和水產養殖產業發展預測結論,形成養殖水域灘涂開發總體思路。
第三章,養殖水域灘涂功能區劃。包括功能區概述、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養殖區等4節內容。按照《遼寧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遼寧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盤錦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所確定的養殖功能區,將功能分區區分為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與養殖區,并分別對不同功能分區的類型、面積、位置及管理措施進行列舉描述。
第四章,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完善生態保護、強化科技宣傳、規劃實施管理等5節內容。
第五章,附則。包括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法律效力、規劃圖件具有與文本同等法律效力2節內容。
解讀部門:盤錦市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畢春龍
解讀電話:2822465
原文:盤政辦〔2024〕2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盤錦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