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編制背景
為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救災救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維護受災地區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遼寧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遼寧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盤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突發事件應對有關法律法規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盤錦實際,我局代市政府辦起草了《盤錦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二、主要內容
《預案》分為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救助應急響應、災后救助、保障措施及附則8個章節,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編制《預案》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及其工作原則。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市政府成立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明確了市、縣(區)級組織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及其辦公室的組成、職責。
第三章,災害救助準備。明確了預警預報信息發布部門,市防減救災辦在收到預警信息后要采取的各項措施。
第四章,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明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及規定,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突發災害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制度,做好災情信息統計報送、核查評估、會商核定和部門間信息共享等工作。
第五章,救助應急響應。明確了一級、二級、三級響應分別由防減救災委協調指揮,四級響應由市防減救災辦協調指揮。對預警的應急響應措施提出了總體要求,對應急響應職責進行了細化。
第六章,災后救助。規定了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內容,并進行細化。
第七章,保障措施。明確了包括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裝備和設施保障、人力資源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科技保障、宣傳和培訓等內容。
第八章,附則。進行名詞解釋和實施時間及預案解釋的說明。
解讀部門: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王依琳
解讀電話:1514174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