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是正文,明確盤錦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調整行政職權及公共服務事項共計393項,其中,取消108項、合并20項、承接18項、上收省級5項、新增74項、調整168項。說明本次調整相關單位行政職權及公共服務事項工作的法律依據,并要求各單位做好事項相關內容落實工作,及時更新完善事項庫,積極有效開展培訓指導,準確編制調整辦事指南,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確保職權事項接得住、用得好、落得實。
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的形式登記項目類型、事項名稱、實施主體、設定和實施依據、改革方式等要素,明確各部門調整行政職權及公共服務事項內容。
解讀部門:盤錦市數據局
解 讀 人:劉偉
解讀電話:0427-669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