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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鼓勵民營企業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19-03-19 瀏覽次數:443

盤政發〔2018〕2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中發〔2017〕25號)和《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遼委發〔2018〕63號)、《中共盤錦市委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活做寬做好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盤委發〔2018〕21號)、《中共盤錦市委辦公室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做活做寬做好民營經濟的相關政策〉的通知》(盤委辦發〔2018〕65號)精神,為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支持民營企業創新創業,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經市政府八屆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以及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全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大會要求,聚焦破解制約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以擴大規模、優化結構、提檔升級為重點,著力推進政策創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加快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支持民營企業創新創業,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總量、質量和效益,讓民營企業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為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支撐。

  

  一、聚焦激發民營經濟主體活力,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堅持厲行法治、政企互動、正向激勵、典型示范、弘揚傳承的原則,著力營造有利于企業家創新創業的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社會氛圍,切實增強全市企業家的安全感、使命感、自豪感,充分調動廣大企業家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以企業家的活力帶動釋放民營經濟發展潛力。

  

  (一)弘揚企業家愛國敬業遵紀守法艱苦奮斗的精神。引導企業家樹立崇高理想信念,以爭做政治上有方向、發展上有本事、責任上有擔當、文化上有內涵的“四有”企業家為目標,持續深化民營企業家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通過集中培訓、宣講報告、經驗交流會、論壇、紅色之旅等形式,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大民營經濟領域普法力度,強化企業家自覺遵紀守法意識,廣泛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引導企業家遵法、學法、守法、用法,開展以守法經營、誠信立企、依法治企為重點的法治教育培訓。鼓勵企業家保持艱苦奮斗精神風貌,積極引導企業家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激勵企業家自強不息、勤儉節約,反對享樂主義,力戒奢靡之風,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弘揚企業家創新發展專注品質追求卓越的精神。激發企業家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依法保護企業家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將創新創業作為終身追求,增強創新自信。建立健全質量激勵制度,強化企業家“以質取勝”的戰略意識,鼓勵企業家專注專長領域,加強企業質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經營與傳承,把產品和服務做精做細,以工匠精神保證質量、效用和信譽。弘揚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敢于承擔風險的精神,支持企業家參與盤錦鄉村振興產業園建設,敏銳捕捉市場機遇,爭創一流企業、一流管理、一流產品、一流服務和一流企業文化。(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科技局、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弘揚企業家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的精神。引導民營企業家樹立“義利兼顧、以義為先”的理念,積極參與光彩事業及其他社會慈善事業,積極投身“千企聯千村”精準扶貧行動。鼓勵企業家干事擔當,引導企業家認識把握新時代的新要求,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積極投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促進盤錦改革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完善企業家參與國家和省、市重大戰略實施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家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和盤錦“一帶五基地”建設、“沿海經濟帶三年攻堅計劃”等,引導民營企業家堅守實體經濟發展,不斷提升產品和服務水平。激發企業家致富思源的情懷,深度參與“引賢下鄉”工程,加強與異地盤錦商會和境外盤錦商會聯系交流,為異地盤商回鄉發展搭建平臺。(責任單位:市工商聯、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加強有關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釋”,清理有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財產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等各類產權的規定。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財產權利和民營企業家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增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安全感。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不得要求企業停工、停產或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措施限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隨意實施檢查和罰款。依法懲治違規干涉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利用民營企業謀取私利等違紀違法行為。在安全生產、環保等領域執行政策不得搞“一刀切”。(責任單位:市人大法制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大對企業家隊伍的引導幫扶教育力度。深入實施“優秀企業家培養”工程,搭建各類企業家互相學習交流平臺,促進優勢互補,把企業家隊伍建設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人才建設總體規劃,加快建立健全企業家培訓體系,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商會等開展精準化的理論培訓、政策培訓、科技培訓、管理培訓、法規培訓,引導幫助企業家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戰略思維、增強創新精神、鍛造優秀品行。遵循企業家成長規律,加強部門協作,創新工作方法,加強對企業家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將培養企業家隊伍與實施重大戰略同步謀劃、同步推進,鼓勵支持更多具有創新創業能力的人才脫穎而出,在實踐中培養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家。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開制度和推送制度,運用實體政務大廳、網上政務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線上線下載體,幫助企業精準把握政策導向,推動扶持政策精準落地。建立健全政府部門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信息互聯共享機制,依托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政府部門共享小微企業數據,建立定期發布全市小微企業發展情況數據分析報告制度,關注小微企業生存狀態。完善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機制,積極探索黨建工作多種方式,努力擴大非公有制企業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充分發揮黨組織在職工群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業發展中的政治引領作用。(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聚焦增強民營經濟支撐作用,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重點產業發展

  

  圍繞我市產業發展布局需要,持續加大政策鼓勵扶持力度,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服務我市主導、替代、接續產業發展,不斷擴大相關行業領域的優質項目供給規模,推動民營經濟成為支撐我市轉型發展的重要力量。

  

  (六)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世界級石化及精細化工產業基地建設。圍繞我市石化及精細化工產業實現基地化、大型化、一體化、集約化的發展目標,加快推進寶來化工輕烴綜合利用、浩業化工120萬噸/年芳烴等重點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將遼東灣石化產業基地納入大連長興島石化產業基地拓展區,享受國家級石化基地政策,全面提升我市民營石化企業能力能級。(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七)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圍繞海洋工程關鍵配套設備和系統設計制造、電子信息制造、石油天然氣裝備制造、鋁制品及專用車制造四大產業集群建設,充分發揮現有產業基礎和原材料優勢,積極推進盤錦忠旺、陜汽金璽、派普鉆具等重點企業的產業鏈條拓展延伸,助推我市民營特色裝備制造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八)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建設。依托現有認養農業基礎優勢,大力推廣互聯網+認養、旅游+認養等農業生產新業態新模式。依托“盤錦大米”“盤錦堿地柿子”“盤錦河蟹”“盤錦河豚”“盤錦泥鰍”等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優勢,加大重點龍頭企業的培育引進力度,延長擴展從事農產品加工行業的民營企業產業鏈條,全面提高糧食、果蔬、海淡水產品等農產品精深加工水平,提升產品附加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九)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化工和能源裝備技術創新與研發基地建設。充分發揮域內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和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等技術優勢,重點依托華錦集團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大連理工大學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中科院大連化物所盤錦產業技術研究院和光合蟹業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加大與相關領域重點民營企業的合作力度,推動精細化工、特色裝備制造和電子信息等產業實現技術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爭創國家級高新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東北亞石化和糧食等物流基地建設。圍繞我市建成服務遼寧、輻射東北、面向東北亞地區的國際性航運樞紐門戶發展目標,加快遼東灣臨港物流產業園、瀝青交割庫和石化產品交易平臺建設,完善石化及精細化工產業相關電商、倉儲、轉運、加工、金融等服務板塊,建設集生產、供應、倉儲、物流、金融為一體的世界級石化產品交易中心,推動域內重點民營企業參與盤蒙新通道、蒙古國出海通道、沈陽經濟區城市群出海通道等建設,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國家發展大格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金融發展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一)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瞄準世界前沿領域,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以推進實施百項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為牽引,以培育引進行業細分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重點,大力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一批具有區域特色、核心競爭力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依托興隆臺中央商務、東部文化產業、大洼專業市場等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大力培育體驗消費、品質消費、綠色消費等新興消費熱點,加快發展文化旅游、餐飲娛樂、休閑購物、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等特色生活性服務業。圍繞加速石化及精細化工、能源裝備制造、糧食倉儲物流及生態旅游等主導產業發展,培育聚集研發設計、第三方物流、融資租賃、信息技術、會展營銷、節能環保服務等專業生產性服務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聚焦擴寬民營經濟發展空間,加快優化改善營商環境

  

  堅持想民營企業之所想,急民營企業之所急,大幅提升政府服務效能,降低創新創業門檻,著力打造透明高效、功能完善、溫馨包容、互利共贏、誠信規范、公平公正的企業營商環境,加快破除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十二)深入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進一步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全面壓縮一般性經營企業開辦時限。優化審批流程,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50個工作日內。簡化企業注銷程序,破解企業“退出難”問題。推廣“互聯網+政務”“綜合窗口”設置,2019年底前,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0%,市縣各級100個高頻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切實解決好“容缺審批不容缺”“并聯審批仍串聯”“多評合一仍多評”“幫辦不幫、代辦不辦”以及不作為、不會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三)加大放寬市場準入力度。全面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具備相應行業資質的民營企業參與政府主導重大建設項目,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反對地方保護,完善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市場環境,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依規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可實行市場化運作的領域,支持民營企業參與交通、水利、市政等公共事業投資運營,對民營企業投資教育、衛生、養老等社會事業在土地使用、用水用電、稅費征收等方面給予政府投資項目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營商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稅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國網盤錦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四)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融合發展。搭建軍地需求對接平臺,組織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成果展示,支持、扶持民營資本參與軍工企業改革,鼓勵企業吸納可轉民用的軍用先進技術,促進軍民技術融合和轉移轉化,加快推進民營企業的“二次創新”,鼓勵創辦新的市場主體企業,創新軍民融合發展經濟市場化機制。精簡審批事項,降低準入門檻,優化付款、退稅、資質辦理等流程,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支持民營企業通過股權合作、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軍工科研院所、軍工企業改制重組。(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國資委、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五)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大力支持各種非公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吸引更多社會資本與國有資本共同發展,促進國有企業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運行機制,推動民營資本與國有企業深度融合,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對民營資本不設準入門檻、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領域。搭建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作配套平臺,促進國有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作共贏,實行一企一策,分類進行研究,分類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建立市場化推介機制,依托新聞媒體、產交所、政府網站等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國企項目投資、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公開推介,堅持市場化手段,公開、提高知曉度、透明度,引入民營企業合資合作。(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營商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六)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范政商交往行為,讓企業家干凈創業、輕松干事,樹立對企業家的正向激勵導向,讓企業家講大局、知進退、有敬畏,有所為有所不為。各級黨政機關干部要樹立服務意識,了解企業經營情況,幫助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同企業家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系。鼓勵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相關部門溝通交流,正確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講真話、談實情、建諍言。將民營企業重大項目列入“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重點項目,加大力度繼續實行市、縣兩級領導包保責任制和“項目管家”制度,到2019年底,實現所有規上企業全部配備項目管家,“一對一”跟蹤協調解決企業項目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加快誠信政府建設,弘揚契約精神,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事”,對政府拖欠工程款、未及時供地、優惠政策不兌現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將政府失信行為納入政府誠信評價體系。健全民營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支持商會協會改革發展,充分發揮商會協會在政府決策、第三方評估、招商引資、承接政府公共服務和參政議政等方面的作用。(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工商聯、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七)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各級部門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為中小微民營企業預留適當份額。實施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機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并中標的民營企業,政府將積極協調企業和銀行開展訂單式動產融資質押貸款。支持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開展保函業務取代招投標保證金,減少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民營企業流動資金占用。(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公共采購交易中心、市金融發展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聚焦促進民營經濟降本減負,切實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堅持“減負”“解難”“放活”相結合,圍繞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以降低要素成本為重點,優化提升政府服務供給質量,加快市場化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切實打好降低企業稅費、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組合拳”。

  

  (十八)合理降低民營企業稅費負擔。嚴格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其他納稅人一律平等對待,深入研究進一步減輕稅費政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按照稅法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充分運用現代手段,增進民營企業辦稅便利。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規范涉企收費行為。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不得以評比、達標、表彰等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統一規范全市政府購買中介服務和中介服務評審事項,明確評審流程、辦理時限,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承擔。制定完善中介服務行業規范標準,對中介服務機構開展隨機抽查,規范執業行為。(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營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九)推進降低民營企業用工成本。停止征收建筑業臨時用工統籌部分按照工程造價的1.5%征收基本養老保險費。嚴格執行全省企業失業保險總費率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和個人費率各為0.5%)的政策,政策執行期至2019年8月31日。對積極穩定就業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予以穩崗補貼,政策執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實行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費率為0.2%—2.85%(八檔費率),根據用人單位在上兩個自然年度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對用人單位在后兩個自然年度工傷保險費率進行重新確定。嚴禁自行對企業歷史欠社會保險費進行集中清繳。妥善審理與企業生存發展相關的勞動爭議案件,引導勞動者合法合理表達訴求,幫助民營企業降低用工成本。(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有效降低民營企業用能成本。加快擴大市場交易電量規模,新興產業以及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與發電企業交易,可不受電壓等級和電量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自建電力設施。取消電力容量恢復使用檢測費。大中型民營企業接電時長壓減至80個工作日,小微民營企業接電時長壓減至25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國網盤錦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一)推動降低民營企業用地成本。符合我市產業政策優先支持發展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工業用地可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加快解決企業不動產權歷史遺留問題。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差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二)積極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清理規范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嚴格執行規定標準,嚴禁違規加收其他費用。降低通關成本,到2020年底,單個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降低一半以上,綜合通關成本要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提高通關效率,進出口通關時間壓縮50%。將民營企業部分進口礦產品監管方式調整為“先放后檢”。對高級認證企業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查驗率的20%以下,對一般認證企業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在一般信用企業平均查驗率的50%以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盤錦海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聚焦破解民營經濟融資難題,著力加強民營企業金融服務

  

  深入推進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積極拓寬民營企業信貸、債券、股權融資渠道,加快發展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健全完善杠桿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切實增強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效率和能力。

  

  (二十三)支持民營企業直接融資。堅持基金引商和基金招商并舉,充分發揮引導基金拉動民營經濟的重要作用,通過引導基金吸引民營企業參與設立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引入專業基金管理團隊,提供技術研發、產業鏈延伸等增值服務,促進域內民營企業提質升級。鼓勵智能制造基金、紅海灘基金、信息產業基金等投資基金主動對接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項目,對優秀民營企業予以更多的基金支持。積極探索股權抵押、質押、商業擔保等方式,對民營企業予以引導基金股權直接投資支持。允許縣區(經濟區)共同出資扶持子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重點民營企業。通過對接國家、省引導基金,聯合各金融機構和基金公司,吸引各類資源。各縣區(經濟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向市引導基金管理部門推介相關領域重點項目,動態更新備選項目庫。加快推動各縣區(經濟區)規模以上企業開展股份制改造,促進企業規范化發展。支持優質民營企業發行企業債,鼓勵各縣區(經濟區)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等創新型債券。加大力度支持服務民營企業上市發展。對首次發行上市、上市公司注冊地遷入盤錦、新三板掛牌、科創板掛牌和遼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予以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金融發展局、市國投集團、市人民銀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四)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力度。推動盤錦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實力。改革完善金融機構監管考核機制,提高民營企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在銀行考核中的權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新增信貸資源重點投向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研究制定金融機構獎勵辦法,優化信貸結構,加大銀行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協調銀行機構對市場前景好、經營誠信好但暫時有困難的民營企業不斷貸、不抽貸。督促金融機構減免服務收費、優化服務流程、差異化制定貸款利率,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增強服務民營企業的能力。開展“銀政保”合作,保險機構通過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增信手段,使“銀政保”三方在可預期的范圍內有效控制風險。推進“銀稅合作”“銀商互動”。推廣“稅融通”“助保貸”等服務模式,鼓勵銀行在信用貸款、增加抵押品比率、增加信貸期限等方面對“中小微企業信用培育池”企業進行支持。實施“銀關保”新型關稅擔保模式,降低出口企業資金占用成本。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工作,對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的企業,市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予以貼息,最高補貼50萬元。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輕資產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緩解科技型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盤錦海關,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五)加強融資擔保及再擔保體系建設。支持市金控集團擴大業務范圍,積極打造小額貸款、融資租賃等業務板塊。加快各縣區(經濟區)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展,依托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在全市范圍篩選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和擔保項目,構建覆蓋全市的擔保體系,爭取國家、省融資擔保資金支持。持續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全市再擔保風險補償,重點支持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項目。鼓勵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會同銀行機構加強銀擔合作,為科技創新、創業就業、新興產業、軍民融合、綠色發展、鄉村振興、精準扶貧等領域的小微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和技術改造類項目貸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發展局、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六)努力化解流動性風險。深入開展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引導供應鏈核心企業、商業銀行與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系統對接,幫助小微企業供應商開展融資。支持民營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安排專項轉貸扶持資金用于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周轉,降低企業轉貸成本,金融監管機構要予以指導和支持。著力化解大企業利用優勢地位長期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行為,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實施聯合懲戒。建立風險排查、提示、協助處置的工作體系,開展風險排查。扎實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嚴格清理整頓P2P網絡借貸等活動,加強對網貸機構的監督管理,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七)優化金融環境。搭建“銀政企”對接交流平臺,促進融資供需信息對稱。大力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形成多元化金融體系,搭建產融供需對接平臺,推動設立政府綜合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整合企業稅收、工商、社保、水電費等信息,采取市場化方式為金融機構提供大數據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為民營企業提供支持。加快金融案件立案、審理和執行速度,提高金融案件的執結率,維護金融合法債權。密切關注金融輿情動態,正面引導社會輿論,創造良好輿論氛圍,維護金融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網信辦、市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市人民銀行、盤錦銀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聚焦增強民營經濟發展動能,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創新發展

  

  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持續加大創新創業支持力度,不斷推進“產校地企融”合作,加快提升我市民營企業的科技創新力、品牌影響力、人才吸引力和市場拓展力。

  

  (二十八)推動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圍繞我市重點產業,積極引進優勢科研院所,與民營企業共建研究院(研究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對新獲批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的企業,一次性予以1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的企業,一次性予以20萬元獎勵。支持民營骨干企業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實施一批重點科技創新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技術。探索“一條龍”式協同創新平臺、院企對接平臺、校企合作平臺、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共享平臺,為民營企業參與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創造條件。加快發展民營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創新券購買創新服務,降低民營企業創新成本。支持中小企業通過上云實現創新轉型,深入實施中小企業上云專項行動。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對企業承擔的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的重大科技項目,以后補助形式,按照項目研發投入的40%予以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于民營企業通過技術轉讓、技術許可、作價入股、產學研合作(技術開發)形式實施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照項目研發投入的40%且最高不超過該項目合同實際支付額的5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十九)支持民營企業品牌創建。引導民營企業樹立品牌意識,積極申請專利、注冊商標。嚴格落實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創新權益。對新獲“中國質量獎”“農產品地理標志”的企業予以獎勵。推動行業龍頭企業和大企業主導搭建特色平臺,建立開放共享平臺為中小企業服務,促進產業鏈大中小企業協作配套和協同創新,實現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利用引導基金助推民營經濟發展。對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500強”的民營企業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發展局、市工商聯,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構建民營企業人才服務機制。完善民營企業人才評價激勵制度,推進民營經濟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民營企業引進的人才享受與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同等政策。支持科技創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民營企業間雙向流動。支持民營企業與各類大專院校開展“雙元制”人才培養。開展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推進民營企業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示范工作。對創新型小微企業簽訂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專業人才需要培訓的,所需培訓費用按培訓機構隸屬關系,予以一定補貼。進一步精簡民營企業勞動用工、社保繳費、檔案保管、出入境管理等環節的審批手續,創造方便快捷的人才管理環境。積極推薦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國家和省科研項目經費資助,參與百千萬人才工程、突出貢獻專家等評選。(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營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聯,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一)助推民營企業開拓市場。對外貿企業參加境外專業性展會所發生的特裝費用,按照不超過60%的標準予以補助,每戶企業年度內最多補助10萬元。對防水材料和石油裝備制造企業按照不超過80%的標準予以補助,每戶企業年度內最多補助20萬元。對外貿企業參加境外專業性展會(不含省重點展會)所發生的參展人員費用(往返機票費用、住宿費用等)予以補助,標準為每次展會不超過2人、每人不超過1萬元,每戶企業年度內最多補助10萬元。對外貿企業開展自主品牌建設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注冊境外商標、申請境外專利、開展相關認證等),按照不超過90%的比例予以補助(已經享受中央和省財政補助部分不再重復補助),每戶企業年度內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支持企業到境外投資建廠新設項目,中方投資額50萬美元以上的,對項目前期費用予以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10萬元。對防水材料和石油裝備制造企業補助金額上浮至15萬元。對外投資合作的企業,補助期內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員,向保險機構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在省補助的基礎上,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70%的標準予以補助,每戶企業補助期支持金額不超過5萬元。鼓勵服務貿易企業以海外設點、海外投資、項目合作等方式拓展海外市場,對服務貿易企業在海外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予以每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一次性開辦費10萬元的資金支持(不超過辦事處首期總投入或分支機構注冊資本的50%),年度內每家企業獲得的開辦費支持不超過30萬元。對企業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審批流程,提高出口貨物稅收函調效率,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及時足額退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市工商聯、盤錦海關,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七、聚焦擴大民營經濟總量規模,全力抓好“個轉企、小升規、規升巨”任務落實

  

  每年通過培育500戶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改造提升不少于30戶小微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引導促進5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升級為超億元“小巨人”企業,加快形成小企業“鋪天蓋地”、大企業“頂天立地”、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良好格局。

  

  (三十二)積極開展“個轉企”培育行動。建立“個轉企”培育庫,實施動態管理,對符合小型企業劃型標準下限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對稅務部門核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實施轉企。對達到微型企業劃型標準上限標準50%的個體工商戶、對稅務部門核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引導轉企。依托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特色小微企業展示平臺”,公示符合條件的轉型升級企業相關信息,助力拓寬市場營銷渠道。以推行小微企業住所(經營場所)報備制、集群注冊住所(經營場所)托管等為契機,引導組織相關產業個體工商戶促進轉型升級。設立“個轉企”綠色通道,實現全流程跟蹤、協調、督辦,并組織開展跟蹤回訪服務活動,確定的跟蹤回訪對象應不低于年度專項目標任務的5%。(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三)扎實推進“小升規”培育行動。基于“小升規”企業庫年度目標,設立目標數2—3倍數量的“小升規”企業培育數據庫。重點培育對象以現有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至2000萬元的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近三年退出統計調查單位庫但有望重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建并有望達產升規企業為主,并逐年滾動。加強全市工業建設項目管理,實行月調度制度,全面掌握新建、續建、規劃和招商引資項目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推動項目早日開工達產。支持民營企業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網絡化等先進適用技術以及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增加工業經濟發展新動能。鼓勵民營企業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等支持政策,促進企業加快改造升級。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與大企業協同創新、融合發展。2019年重點推進盤錦高新區建設,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特色載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四)穩步推進“規升巨”培育行動。以年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規上企業為培育對象,按照石化及精細化工、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發展方向,建立達億元“小巨人”企業培育庫,積極向金融機構推薦為優良客戶,逐步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每年對在社會貢獻、市場競爭力、創新能力和社會公益等方面作出貢獻的民營企業予以表彰。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予以10萬元獎勵。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顯著提高其在規上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中的比重。積極推進高質量發展項目、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務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培育智能工廠。持續發展石化及精細化工和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特色產業,不斷增強優勢。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創建綠色工廠,不斷提高能效水平。(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金融發展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八、聚焦完善民營經濟政策保障,構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長效機制

  

  (三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建立全市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形成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縣區(經濟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地區、部門實際,制定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細則。制定實施民營經濟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建立民營經濟發展量化評價指標體系,結合績效考核和專項督查,落實各有關部門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營商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六)強化政策保障。各縣區(經濟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與上級相關部門溝通銜接,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各項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落細。市財政在充分發揮現有政策基礎上,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專項資金投入,通過對民營企業獎勵、增加擔保補償資金、對增加民營企業融資的金融機構獎勵、發揮引導基金作用等方式,加快我市民營經濟發展。各縣區(經濟區)也要結合實際,同步加大對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投入力度。持續開展民間投資市場準入清理、金融助力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培育和提升、優化民間投資環境、民間投資政策措施落實效果第三方評估等工作。對民營企業反映的重點難點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實行臺賬管理,各部門限時反饋,辦結銷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營商局、市金融發展局、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十七)營造濃厚氛圍。營造濃厚氛圍。各縣區(經濟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及網站、微信等媒體和平臺,做好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最大程度發揮輿論宣傳的引導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大對優秀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宣傳、表彰力度,組織開展民企走進廣播直播間活動,在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和青年“五四”獎章評選中提高民營企業家比例。發揮優秀民營企業家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優秀民營企業家在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兼職。全面推進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誠信示范的優秀民營企業實施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措施。(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工商聯、團市委、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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