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品牌提升的實施意見
盤政辦發〔2017〕12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品牌提升工作,打造盤錦知名品牌,深入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質量強市戰略,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品牌提升的意見》(遼政辦發〔2017〕85號)精神,經市政府七屆第74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部署,以發揮品牌引領作用為切入點,充分發揮企業、市場、政府和社會各方面作用,積極構建政府培育、企業爭創、社會促進、輿論宣傳、價值評價、法律保護“六位一體”品牌提升工作格局,全面塑造盤錦品牌新形象。
(二)基本原則
——堅持企業主體。強化企業在品牌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增強品牌意識,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激發品牌提升的內生動力。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夯實品牌提升的質量基礎。
——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圍繞消費需求,提升供給質量。通過重點領域品牌創建,擴大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堅持政府培育。加強品牌發展戰略研究和規劃引導,完善政策體系,夯實質量技術基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營造品牌培育發展良好環境。
——堅持社會促進。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拓寬社會參與渠道,搭建社會促進平臺,發揮社會中介組織、新聞媒體、公眾作用,凝心聚力,齊抓共建,共同推動品牌提升。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質量水平顯著提高,品牌規模明顯壯大,品牌效應明顯加強,品牌價值明顯提升,躋身全省前列。
——質量水平顯著提高。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7%,全市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7%以上,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達到84.5,政府質量工作滿意度達到71以上。
——品牌數量明顯增加。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達到1個,“中華老字號”和“遼寧老字號”企業數量達到5家以上,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達到5個以上,省長質量獎達到3家以上,有效期內遼寧名牌產品達到35項以上,省重點名牌產品達到3項以上,盤錦名牌產品達到40項以上。
——品牌效應持續擴大。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達到1個,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達到1個,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達到1家,遼寧省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達到3個。
——品牌價值逐年提高。全市省、市名牌企業工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企業工業增加值20%以上,省、市名牌企業品牌總價值達到1500億元,遼寧省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品牌總價值達到150億元。
——質量基礎不斷夯實。重點領域消費品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達到95%以上,國家標準達到12項以上,行業標準達到15項以上,地方標準達到10項以上,團體標準達到15項以上,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達到74項以上,省級質檢中心達到5家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政府培育力度
1.加強統籌規劃。加強品牌現狀分析與戰略研究,圍繞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制定品牌提升規劃,實現重點領域突破。開展制造業企業質量狀況調查,有針對性的提出質量品牌提升解決方案。落實好以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政府質量工作滿意度等為主要內容的質量指標評價工作,適時發布區域、行業質量狀況公報和全市品牌建設白皮書。(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推進品牌創建。鼓勵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魯班獎、中華老字號、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生態原產地保護產品等國家級獎項及省長質量獎、遼寧省優質工程、遼寧名牌產品、重點名牌產品等省級品牌獎項。推進市長質量獎、盤錦名牌產品等市級品牌獎項的評定工作。推動各類產業園區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國家級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遼寧省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推進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旅發委、盤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3.夯實技術基礎。加快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建設,對標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提升重點領域消費品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推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制修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標準,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團體標準的制修訂。推進技術機構資源整合,優化檢驗檢測資源配置,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與“互聯網+”結合,提高檢驗檢測質量和服務水平。圍繞區域特色、高新技術產業,建設高水平的國家級和省級質檢中心。建立和提升一批滿足社會需求的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加快石化和精細化工、裝備制造業、儀器儀表等重點領域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4.營造良好環境。進一步簡政放權,清理、取消、下放質量準入方面的審批事項,最大限度優化審批流程。開展第三方放權評估工作,提高放權質量和承接效率。全面推行以“隨機、公開、關鍵、信用、溯源”為重點的科學監管方式,實現動態和全過程的事中事后監管。做好遼寧省企業質量信用檔案數據庫錄入工作,推進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健全質量信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實施嚴重質量違法失信聯合懲戒,營造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突出企業主體地位
1.增強品牌意識。引導企業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理念,將其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內容。加強質量教育,落實質量責任,實施質量激勵,把“質量是企業的生命”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全過程。積極進行品牌建設,以市場為中心,發現市場需求,滿足市場需求,不斷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忠誠度,維護品牌形象。(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經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加強質量管理。研究質量品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健全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導入卓越績效、六西格瑪、精益生產等先進質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學習借鑒質量獎等獲獎企業的質量理念和管理經驗,加強全員、全過程和全方位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積極參與ISO9000、HACCP等管理體系認證,提高產品的穩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經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3.提升質量基礎。通過質量比對、質量管理小組、質量改進等群眾性質量管理活動,提高企業員工素質技能,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造就高素質職業技術工人隊伍。加強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等共性技術的研究攻關,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經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發揮社會促進作用
1.健全專業機構。聯合市內各類中介組織,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品牌服務機構。建立第三方品牌建設促進機構,發揮其在品牌研究、品牌展示和品牌推介等方面的獨特作用。引導高等院校、行業協會、品牌促進機構開展品牌基礎理論、價值評價、發展指數等研究,推動我市品牌建設。(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搭建服務平臺。發揮品牌建設促進機構的獨特作用,廣泛聯系專業機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搭建品牌綜合服務平臺,建立健全服務體系,推動市場化運作,壯大數量規模,提高服務水平,為品牌提升提供更優質的技術支撐和專業指導。(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3.推動互動交流。建立品牌建設交流機制,探索開展跨市質量品牌交流合作,鼓勵我市企業參加省級及省級以上重點行業品牌交流會。支持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和質檢中心與企業開展合作,提高企業技術保障能力。組織品牌咨詢和運營等服務活動,積極參與省內高端品牌廣告策劃和宣傳推廣活動。(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開展品牌價值評價
1.完善評價機制。鼓勵各類產業園區、企業、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省級部門組織的品牌價值評價相關標準制定,逐步推動產品、企業和區域全口徑參與品牌價值評價,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指導企業持續改進提升品牌價值。(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推動評價實施。鼓勵和引導政府質量獎、遼寧名牌產品等獲獎企業、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生態原產地保護產品、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強的企業、品牌示范區參加國家級品牌價值評價活動,逐年增加盤錦企業入選中國品牌價值評價榜單數量。鼓勵和引導我市園區、企業參加省級區域品牌、企業品牌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品牌價值評價,對區域品牌和企業品牌價值評價結果進行分析研究,引導區域和企業通過價值評價進行持續改進,指導區域和企業不斷提升區域品牌的價值和效應。(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強品牌宣傳推介
1.大力宣傳品牌。加強對品牌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主流媒體要開展盤錦優秀自主品牌系列報道,講好盤錦品牌故事。在“中國品牌日”“質量月”等活動期間,開展品牌主題宣傳活動。支持各縣區、經濟區和行業開展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品牌宣傳展示活動。鼓勵企業擴大自主品牌宣傳,展示質量品牌形象。(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文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2.著力推廣品牌。大力推廣獲得政府質量獎、名牌產品標桿企業和品牌示范區在品牌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發揮優秀品牌示范和引領作用,帶動企業和區域品牌建設。在工業產品應用方面對名牌產品進行重點推廣,引導盤錦人用盤錦品牌。支持自主品牌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展覽展示活動,推動盤錦品牌“走出去”。(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文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強化法律保護品牌
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遼寧省名牌產品認定和保護辦法》《盤錦市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深入開展品牌保護工作,加大執法打假力度,深入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加強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假冒名牌產品、商標、地理標志等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鼓勵企業運用防偽溯源技術及手段,保護自有品牌。積極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完善自主品牌維權與爭端解決機制,逐步探索建立品牌保護的法規體系。(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市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聯席會議和市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的作用,加強行業部門及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等方面的溝通協調,強化工作聯動,推動工作落實。各縣區、經濟區及各行業品牌建設方案要與本意見有機銜接,做到協調一致、共同推進。各地區要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品牌提升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市旅發委、市知識產權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完善政策支持。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支持企業爭創政府質量獎和名牌產品、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建立穩定的品牌建設財政投入機制,品牌提升工作經費及品牌獎勵資金要納入財政預算。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50萬元(人民幣,下同)、30萬元、20萬元;對獲得遼寧重點名牌產品、遼寧名牌產品的企業,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計量、檢驗檢測、認證等質量技術服務類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依法享受相應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強化人才保障。加強質量品牌人才隊伍建設,將質量品牌內容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課程,支持高等院校開設品牌相關課程,培養品牌專業人才。鼓勵品牌建設社會機構發揮作用,開展企業質量品牌從業人員培訓,重點提高企業質量管理和技術人員在品牌培育、管理、意識方面的能力,為企業創建知名品牌提供人才支撐。(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加強督查考核。市政府將品牌提升工作主要指標納入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績效考核體系,由市質監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應考評量化指標和考評辦法。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質量工作專項考核時,增加行業品牌建設指標,推進品牌提升工作。(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務局、市農委、市工商局、盤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