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整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盤政辦發〔2017〕11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整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18日
關于整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中共盤錦市委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盤委改發〔2017〕1號)精神,落實整改省委第六巡視組提出關于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目標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市委七屆六次全會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牢牢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營商環境新特征,堅持問題導向,瞄準重點環節和突出短板,嚴字當頭,精準發力,迅速行動。集中整治“庸懶散慢亂”突出問題,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任務,精準幫扶重點企業項目,嚴厲懲戒“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高效解決司法不公問題,監督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梳理落實政策欠賬,扎實開展金融服務活動,清理盤活閑置土地資源,為建設國內一流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打造誠信盤錦、活力盤錦、法治盤錦、平安盤錦。
二、行動內容
(一)開展機關作風“庸懶散慢亂”整治活動。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查處力度,堅決破除不托人辦不了事、不給錢不辦事的“潛規則”,特別是將壓力傳導到一線,將責任落實到基層,營造勇于擔當、奮發有為的良好環境。(牽頭單位:市直機關工委)
(二)開展行政審批清障提效整治活動。著力整治政務服務窗口單位工作流程不清、辦事環節繁瑣、擅自增加審批條件、辦理時限長、行政審批管理混亂等問題。(牽頭單位:市編委辦、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開展重點企業項目精準幫扶活動。實行重點企業項目包扶責任制,市級領導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談、走訪、現場辦公等形式,對項目開工建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推進和企業生產經營中各項困難、問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四)開展治亂減負整治活動。整治強制或變相強制企業繳納會費、活動經費和違反規定進行評比、達標、鑒定等活動以及向企業攤派、索要贊助、強制企業捐贈捐獻等行為。集中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徹底清除各行政環節的利益輸送,解決“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五)開展司法公正整治活動。依法打擊“權大于法、錢大于法、情大于法”現象,公平高效解決司法不公問題。人民法院要加強和改進執行監管工作,對執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統、清理執行案款、辦理重點督辦案件等方面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指導。(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
(六)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監督整治活動。堅持法無授權不可為,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工作,依法辦理行政執法投訴案件,將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濫作為等違法行為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
(七)開展招商引資等惠企政策清查整治活動。集中梳理落實已承諾的招商項目政策及已簽訂的招商項目合同,調查各縣區、經濟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政府兌現政策以及項目投資人合同履約情況。“一對一、點對點”,逐條、逐項清理政府政策欠賬以及合同中未履行條款,及時兌現。(牽頭單位:市經合局)
(八)開展金融服務整治活動。組織各地區積極開展銀企對接會,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優化金融環境。〔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金融辦)〕解決企業貸款門檻過高、審核手續繁瑣、利息和擔保負擔重等問題。重點整治銀行業等金融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對小微企業貸款實行抽貸、斷貸行為,整治收取貸款手續費過高,額外收取附加費用等行為。(牽頭單位:盤錦銀監分局)
(九)開展節約集約用地整治活動。組織各地區抓緊建立國土資源使用情況動態數據庫,實時準確掌握土地利用情況,重點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盤活土地資源,解決土地利用率低問題。(牽頭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三、行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1.會議動員。各整治活動牽頭部門要第一時間組織召開會議,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行部署落實。針對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責任,細化措施,主動作為,協同推進。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部門要集中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確保整治營商環境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2.建章立制。各牽頭部門要組織協調好各地區、各部門,以“夯實行動成果、解決突出問題”為根本目標,研究制定一系列相關制度保障,并在整治行動各個環節中不斷修改完善,實現行動成果具體化、制度化。
3.廣泛宣傳。各牽頭部門要通過新聞發布會、門戶網站等平臺,對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重點整治內容和行動步驟進行詳細解讀,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9月16日—11月30日)
1.查找問題。牽頭部門要統籌協調,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部門要采取自己找、互相幫、群眾提、企業點等手段和途徑,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和不足,并形成問題清單、原因清單、措施清單。
2.具體落實。按照具體方案,結合問題清單、原因清單、措施清單,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該整改的整改、該清理的清理、該幫扶的幫扶,一項一項整治、一個一個突破、一件一件銷號。
3.解決好省委第六巡視組提出的:“不講誠信,某區不兌現承諾,拖欠應返還某公司海域使用金幾百萬元,時間長達9年,使企業遭受了經濟損失;2016年以來,有的區政府拖欠企業工程款達千萬元”等問題。務必于2017年10月末前予以解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12月)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匯總考核各項整治活動的重點工作以及各縣區、經濟區和各相關部門的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快形成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開展“大抽查、大評比”活動,并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建議。對態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堅決予以問責;對落實不徹底的專項行動、重點區域集中開展“回頭看”活動;對違反行動目的、謊報瞞報問題等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盤錦市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機關工委、市編委辦、市政府辦公室、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合局、市政府法制辦、市國資委(金融辦)、盤錦銀監分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等。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收集、匯總、分解問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整治活動的專項檢查、調度落實,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及移交處理意見等。
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把整治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建立分級負責制,主要領導總體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職能部門直接負責,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雙向發力
要將開展整治活動作為創建營商環境“六個環境”的有力抓手和具體表現,堅持“目標準、下手狠、見效快”原則,以專項行動“閃電戰”的快速取勝,打一場優化營商環境的攻堅戰。
(三)健全機制,提高實效
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通報制度,對各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每月調度1次,并向全市通報整治活動開展情況。各牽頭部門也要結合具體工作方案,督促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強督查,嚴肅考核
各專項行動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將行動情況書面反饋至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解決出現的突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將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部門開展整治活動情況與績效考核、民主測評和干部選拔任用結合起來,務求實效,堅決防止形式主義。
(五)有訴必查,查必有果
對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堅持不暫存、不延期。以查處市場主體和群眾舉報投訴案件為切入點,推動整治經濟發展營商環境工作全面開展。集中力量查處企業和群眾投訴案件,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認真解決企業和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對已受理的投訴舉報案件進行認真排查,抓緊調查核實,盡快處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六)強化監督,追責問責
對營商環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及破壞營商環境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嚴肅問責,一查到底,絕不手軟;對存在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
附件:關于整治營商環境專項行動任務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