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盤政辦發〔2017〕11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建筑業發展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全市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快產業升級,實現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經市政府七屆第71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方向,緊盯目標,推動建筑業健康發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筑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第七次黨代會、市委七屆六次全會精神,深化建筑業監管改革,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業發展水平,形成建筑業蓬勃發展態勢,進一步鞏固和增強建筑業重要支柱產業地位。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適應市場需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引領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于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和市場環境,促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協同配合,推動建筑業水平不斷提升。
2.堅持做大做強。把帶動催生一批、做大做強一批企業作為推動建筑業發展的著力點,以加快轉型發展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行業結構調整為突破口,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鼓勵企業整合資源、擴大規模,拓展、晉升資質,加快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資質等級高的大型建筑業企業。
3.堅持示范帶動。將盤山縣、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確定為我市加快推進建筑業發展的重點區域,將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確定為我市推行裝配式建筑示范區域,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示范園區建設,將遼東灣新區確定為建筑業發展重點扶持區域,以點帶面,分批推進,全面提升建筑業發展水平。
4.堅持科學管理。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采取多種方式發展壯大建筑施工企業和中介服務企業,充分運用先進的建造技術、建筑材料和信息技術提升建造能力,并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推動我市建筑業轉型升級。
(三)總體目標
——實施“放管服”并重策略,規范建筑市場準入、清出和公平競爭機制,形成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建筑市場體系。
——加快建筑業發展速度,推動建筑業發展壯大。至2020年,建筑業產值逐年遞增10%。
——做大做強建筑業企業,形成一批優秀企業、骨干龍頭企業、“高精尖”企業,實現產業規模效應,努力向建筑產業強市邁進。至2020年,全市達到特級企業1家、一級企業35家、二級企業180家。
——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建筑,培育現代建筑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建筑業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至2020年,每個縣區、經濟區均至少有1家大型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以上;到2025年末,達到30%以上。
——不斷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水平明顯提高。至2020年,建筑施工百億元產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0以內,每年建設省級以上優質工程至少5項。
二、突出重點,把握關鍵,推動建筑業加快發展
(一)深化建筑業監管改革
1.深化簡政放權。優化審批程序,簡化業務流程,進一步放寬資質審批條件。全面推行電子化審批,提高審批效率。開辟重點扶持企業綠色通道,隨報隨受理,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施工企業資質、執業注冊人員等審批事項“一站式”辦結。打破施工圖審查等建筑行業壟斷,允許建設單位委托外埠審圖機構進行施工圖審查。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社局。
2.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市級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建設,實現“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制定建筑行業誠信評價辦法,建立“黑名單”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建立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監管、事后聯合懲戒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強化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后的動態核查,實施分類動態監管和差別化管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人社局、市公管辦。
3.完善工程招投標制度。
(1)以國有投資為主、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要納入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面推進交易全過程電子化,積極采取評標專家異地抽取和遠程異地評標。非政府投資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嚴禁通過設立招標代理機構庫或采取入圍制、抽簽制等辦法,限制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雙向自主選擇。
(2)投標過程中,不得向投標企業提出提供資質證書原件等要求。外市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或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場開標,杜絕掛靠、借用外市高等級資質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3)建設單位不得隨意提高投標企業資質標準、擅自增設增項資質、以主項資質要求為由排斥增項資質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帶資(墊資)承包作為招投標條件。企業投標報價時不得低于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成本價格。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公管辦。
(二)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1.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交通行業要推行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加強對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工程總承包的供給質量和能力。住建部門要會同公管部門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公管辦。
2.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中介機構聯合經營、并購重組,加強中介機構行為監管,促進中介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財政局。
(三)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強化工程造價監管。2020年以前,建立和完善以工程量清單為核心的計價依據體系,建立信息價網絡發布及查詢平臺。國有投資為主的工程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鼓勵非國有投資工程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落實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項目實行最高投標限價、中標價、竣工結算價“三價”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公管辦、市審計局。
2.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將投標、履約、工人工資、工程質量保證金等納入工程擔保范圍,支持參建各方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的方式降低運營成本,相關單位不得拒絕企業以保函、擔保方式代替各類保證金。建設單位不得將應由自身繳納的保證金以各種名義轉嫁給建筑業企業。建設單位凡要求承包企業提供履約擔保的,必須對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公管辦、盤錦銀監分局。
3.規范涉企收費及保證金管理。收取單位必須按規定時限及時返還納入清單目錄的保證金及利息。住建部門要會同財政等部門對涉企收費、保證金進行清理,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和不合理收費予以取消,對于納入清單目錄的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限返還的,限期返還,跟蹤督辦。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公管辦。
4.加強工程結算管理。
(1)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項目,要由財政部門委托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并按規定時效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竣工結算文件的審核意見。
(2)建設單位在合同簽訂后、正式開工前,要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方支付預付款,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3)竣工結算文件要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住建部門備案。審計部門要加強以國有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縮短工程結算時間。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審計局、市財政局。
5.強化外埠企業管理。各級住建部門要加強入盤企業日常監管,重點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項目管理機構建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執業資格、到崗履職、工人工資發放等情況。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清出建筑市場。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安監局、市綜合執法局。
6.確保“營改增”后企業稅負只減不增。財稅部門要組織調研分析,進行稅負測算,并制定相應政策和措施,完善抵扣鏈條,確保“營改增”后稅負只減不增。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委。
(四)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1.全面提升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全面落實各方主體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建立健全與裝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裝修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強化政府對質量安全的監管,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鼓勵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提升檢測機構技術水平和服務意識,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
2.嚴守安全生產底線。健全施工安全隱患治理常態機制,全面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加強對地下空間、管廊和超高超大等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排查評估或論證。強化對深基坑、高邊坡、高堆土、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到預案、責任、資金、時限和整改措施“五到位”。
3.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督辦通報和約談制度,按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和管理權限,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建立事故分析制度,積極探索事故防范措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安監局、市住建委。
(五)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
1.做精做強建筑業企業。調整現有企業資質結構,鼓勵建筑業企業與中介服務機構、科研院所等實行聯合重組或互補合作,培育一批綜合性企業集團。探索與外埠優勢企業合作發展,共同開拓市場。鼓勵鋼結構、機電安裝、裝飾裝修、幕墻、環保、智能化等特色企業加快發展,做專做精。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科技局。
2.大力支持建筑企業“走出去”發展。簡化外出承接業務手續辦理,大力扶持本市建筑業企業積極“走出去”開拓外地市場,積極支持建筑石油化工企業發揮專業優勢搶占外地市場。相關部門要及時辦理企業拓展外埠市場所需的誠信、稅收等證明,并提供融資、擔保、退稅等高效便捷服務,實施全過程風險防控。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盤錦銀監分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3.加大企業扶持力度。
(1)對最高資質等級新晉升為特級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最高資質等級新晉升為一級總承包資質,且當年產值不低于5億元,上繳稅收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最高資質等級新晉升為一級專業承包資質,且當年產值不低于1億元,上繳稅收不低于5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填補全市各專業空白的企業,獎勵標準可為上述標準的1.5倍。對獲得獎勵后五年內遷出本市的企業,追回上述獎勵。
(2)對新開拓一個省外市場(以地級市為范圍),當年承接項目合同額達到2億元以上(專業公司5000萬元以上),產值5000萬元以上(專業公司2000萬元以上),且按規定繳納稅收的企業,獎勵3萬元。
(3)本市年產值50億元的特級總承包企業、年產值30億元的一級總承包企業、年產值5億元的一級專業承包企業,按規定足額繳納稅收的,當年一次性獎勵20萬元。
(4)鼓勵市外建筑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我市。積極引進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企業,鼓勵中直、大型民營企業在我市設立子公司或落戶我市。對市外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企業遷入我市注冊落戶的(承諾5年內不遷出),注冊滿一年后,按第(1)條我市新晉升最高資質等級扶持政策獎勵。對注冊地遷入我市受到獎勵企業五年內遷出本市的,將追回全部獎勵資金。企業自遷入我市后第二年起,按本市企業標準享受相應的獎勵和扶持政策。凡市外企業在本市注冊的,實行“一企一策”鼓勵政策。
(5)支持企業建設生產基地。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布局,各縣區、經濟區可在工業園區內安排相對集中土地,用于建筑企業生產基地用地,原則上特級總承包企業供地25畝、一級總承包企業供地15畝、二級總承包企業供地10畝。鼓勵本轄區內建筑業企業集中購買辦公用房,并予以一定財政補助,具體由各縣區、經濟區組織實施。
(6)鼓勵建筑業企業爭先創優。建立市級重點扶持企業名錄,制定扶持獎勵政策規定,每年定期更新并公開發布。對市級重點扶持企業實行“一對一”包保扶持,實時跟蹤服務。列入名錄的重點扶持企業,投標時不再進行資格預審,減半收取投標保證金,類似業績不作否定條件,同等條件優先中標。依法實行邀請招標的項目要優先向具有相應資質的重點扶持企業發出邀請書,同等條件優先發包給重點扶持企業。促進企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對重點扶持企業申報各種獎項時予以優先受理和推薦。
(7)對納入我市重點扶持企業名錄的企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還款資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將應收工程款作為質押標的發放貸款。建筑企業在外地承建的工程,凡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可憑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許可證向企業注冊地開戶銀行申請貸款。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盤錦銀監分局、市科技局、市公管辦、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
(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1.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突破高級人才缺乏瓶頸,凡獲得1項及以上國家工程質量獎的項目經理,以及擔任過國家級施工工法第一主編人的,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凡獲得省優質工程獎的項目經理,可破格申報中級工程師。總承包一級以上資質企業引進外地高級職稱人才,其人事關系可在市人社局實行人事代理制,免收管理費。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人社局。
2.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扶持以勞務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發展,鼓勵施工企業將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務工人員轉化為自有工人。各級住建部門要將勞務用工實名制落實到位,保護建筑工人合法權益,執行勞動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將因拖欠工資造成大規模上訪、惡意欠薪和拒不改正的建筑業企業列入“黑名單”,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人社局。
(七)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1.加快建筑產業現代化園區建設。加快籌建建筑產業現代化園區,提高預制混凝土PC構件、鋼結構產品的規模供應能力。加大預制構件、鋼結構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的應用,支持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享受相關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各縣區、經濟區要盡快出臺扶持裝配式建筑的措施和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科技局。
2.推廣裝配式建筑。
(1)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工作,加快裝配式建筑管理體系建設,培育壯大專業隊伍。逐年提高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自2018年起,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國有投資為主的工程,全面應用裝配式技術建設;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必須采用裝配式技術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優先選用裝配式技術建設。
(2)加強裝配式建筑人才培養和政策扶持。組織開展技術人員、監管人員的學習培訓活動,為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專業人才保障。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園區)、項目建設用地。制定并實施容積率獎勵政策實施細則,對裝配式建筑實行容積率差別核算,制定出臺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落實裝配式建筑項目財政扶持專項資金,減免相關費用。支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裝配式建筑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盡快制定出臺裝配式建筑實施意見,研究相關扶持政策。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3.推行住宅建筑全裝修。自2018年起,在城市中心規劃區域內所有新建住宅項目全部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并逐年提高比例。住建部門要盡快出臺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新建裝配式建筑全裝修工作力度。對新建住宅全裝修設計、施工等流程實施有效監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
4.促進綠色節能建筑發展。從建設項目立項開始,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不斷提高綠色建筑比例,將綠色建筑比例要求列入土地出讓條件。力爭到2020年末,城鎮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積極探索建設適合農村特點的綠色農房,培育綠色建材產業,建立綠色建材產業支撐體系。鼓勵建筑再生水利用,自2018年起,新設計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鼓勵安裝使用建筑中水設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國土資源局。
5.提高建筑科技水平。鼓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加大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建筑設計、景觀設計、裝飾設計水平,落實“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嚴格執行工程技術建設標準,實施標準化施工。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三、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提高建筑業發展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盤錦市加快推進建筑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對此項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是促進建筑業發展的責任主體,要盡快制定落實方案;市直各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工作職責全面做好推進建筑業發展各項工作。建立建筑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建筑業發展戰略,解決困擾行業發展的瓶頸和問題。
(二)強化督導檢查。將建筑業發展工作列入市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區、經濟區要將推進建筑業發展納入年度工作效能考核目標,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建立推進建筑業發展的全過程監督、考核、獎懲工作機制。市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全市建筑業工作情況調度,及時通報各縣區、經濟區建筑業發展情況。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縣區、經濟區及各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促進建筑業企業發展優惠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本意見中對市直企業的獎勵由市政府實施,其它企業的獎勵由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實施。企業年度可享受本市各類財稅扶持和獎勵不得超過當年度企業繳納稅收屬我市留成的50%。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發生較大以上安全責任事故、拖欠工人工資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及存在其他嚴重不良行為的,取消獎勵資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