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畢業生留盤就業創業支持政策(試行)的通知
盤政發〔2017〕1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七屆第63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現將《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畢業生留盤就業創業支持政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ù思_發布)
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畢業生留盤就業創業支持政策(試行)
一、鼓勵企事業單位開發適宜崗位
(一)新增就業崗位獎勵政策。鼓勵我市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招錄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該校畢業生),對于吸納該校畢業生在盤就業且入職基本工資標準達到4500元/月以上的企業,每招用1名該校畢業生一次性予以該企業1.2萬元新增就業崗位獎勵。
?。ǘ┛萍紞徫婚_發獎勵政策。對吸納該校畢業生留盤從事科技研發工作,且入職后基本工資標準達到5500元/月以上的企業,可按實際招用該校畢業生人數予以企業每人每月1000元的科技研發崗位補貼,補貼期限為3年,按年度申領核發。
?。ㄈ┥鐣kU補貼政策。對吸納該校畢業生留盤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實際吸納人數予以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招用該校畢業生所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統籌部分金額之和的50%計算,補貼期限為2年。補貼資金由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7:3分擔。
?。ㄋ模┦聵I單位及國有企業優先招錄政策。鼓勵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優先招錄該校畢業生,在編制空余情況下,可在各級組織、人社部門監督下,通過面試考核方式定向招錄該校本科以上(包括本科)畢業生,重點從事規劃、建筑、環保、化工、信息、電子商務等緊缺崗位工作。
鼓勵市域內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通過面試考核方式直接招錄本科以上該校畢業生,重點從事建筑、管理、財務、會計、金融等緊缺崗位工作,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表現優秀的,可優先聘為中層副職崗位。
二、吸引畢業生來盤就業發展
(五)助學貸款報銷政策。對于畢業時自愿留盤就業創業的該校畢業生,實施助學貸款報銷政策(包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畢業生報銷助學貸款的金額最高不超過2.4萬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獲得助學貸款低于2.4萬元的,按照實際獲得的助學貸款金額報銷。
畢業生在盤就業滿1年后可憑原始貸款協議和上一年助學貸款償貸憑證申請報銷,分3年報銷完畢。
(六)人才公寓免租政策。鼓勵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籌建、擴建、改建人才公寓,并優先提供該校畢業生免費租用,免租期限為5年。
?。ㄆ撸┕e金貸款政策。該校畢業生在盤購房,并且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超過3個月的,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在遼東灣新區購房的,可以參照我市公務員住房貸款政策實行購房零首付,以家庭(夫妻、共同還款人)繳交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以單方繳交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ò耍┲攸c培養政策。對留盤符合條件的該校畢業生進行重點培養、動態管理;對在基層工作中富有領導能力、實績突出、群眾認可度高和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干部,可充實到后備干部隊伍,擇優使用。
三、鼓勵畢業生在盤創業創新
?。ň牛﹦摌I啟動資金支持。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創業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帶動就業6人以上,由該校畢業生主導且在盤落地的創業項目,創業初期予以2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資助。
?。ㄊ﹦摌I場地支持政策。對入駐各類創業孵化器、科技孵化器,并進行科技研發或生產經營的初創型科技類企業,3年內免收場地使用租金。
對于租賃各類孵化基地(創業孵化器)以外場所開展首次自主創業的該校畢業生,予以5000元/年的創業場地補貼,家庭困難的畢業生,予以10000元/年的創業場地補貼。創業場地補貼期限為2年,按年度申領核發。
?。ㄊ唬﹦摌I貸款扶持政策。對在盤創業的該校畢業生,可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對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獨立創業的,上述貸款額度最高可達20萬元。對由兩名以上該校畢業生合伙創業的,上述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由該校畢業生創建的小微企業,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原有職工總數15%(含)以上(國家限制的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且與新吸納人員簽訂1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可按貸款基準息率的50%予以貼息。
對該校畢業生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經專家委員會評審后,符合條件的,予以10—50萬元的免息貸款,貸款期限為2—3年。
(十二)綜合服務政策。對留盤自主創業的該校畢業生,由市級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為其免費提供檔案存放、代繳社保、代辦戶口、職稱評定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服務。
四、政策的解釋和執行
?。ㄊ┱哌m用范圍。本政策適用于大連理工大學盤錦校區留盤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及各類吸納該校應屆畢業生在盤就業的企事業單位。全國性重點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來盤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參照執行。
?。ㄊ模┱呱觐I條件。畢業生享受相關資金類待遇的,其在盤工作期限應不低于5年。畢業生申請相關待遇,應提交書面申請和在盤就業創業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享受相關補貼的用人單位,應與該校畢業生簽訂3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須在合同生效且該校畢業生實際在崗滿1年后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ㄊ澹┐龀蜂N。對于已經申請本政策待遇的企業和個人,經發現不符合適用范圍、申領條件或未執行本政策所涉規定、約定的,應當足額返還所獲待遇,其中領取補貼、貼息、代償、租金等現金待遇的,應足額返還;獲取財政擔保貸款的,應自行提供足額擔保。
(十六)資金來源渠道。本政策涉及各項資金能夠納入就業專項資金的,原渠道列支;不能列入就業專項資金的,由市、縣區(經濟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
?。ㄊ撸﹫绦衅谙藜罢呓忉?。本政策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