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推行柔性執法”,盤錦取得了這些階段性成果
8月19日,我市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推行柔性執法”新聞發布會。發布會全面介紹了我市現階段推行柔性執法機制、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及特點經驗,展示了盤錦營商環境建設階段性工作成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盤錦全市上下優化營商環境意識明顯增強,市場環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務不斷優化,良好輿論氛圍初步形成,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滿意度不斷提升,營商環境建設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的新要求,同時根據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原則以及“首違不罰”的規定,盤錦市委、市政府結合全市行政執法實際情況,出臺了《關于在行政執法中推行柔性執法制度的實施方案》,把柔性執法工作全面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努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盤錦樣本”,在東北三省率先作出探索。
我市將在今后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推行“721”工作法,即堅持70%的問題用服務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解決,從而構建起“服務、管理、執法”的新模式,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
在具體工作中,我市將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各行政執法部門堅守質量和安全底線,對市場主體實施柔性執法同時,對觸碰法律底線和涉及金融安全、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野生動物保護、勞動保障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提高違法成本。
目前,我市司法局牽頭組織梳理并公示了《盤錦市柔性執法事項清單》,涵蓋了公安、文旅廣電、市場監管、城市管理、交通、農業農村、工信、財政等22個執法部門共計831項,明確輕微違法行為不罰事項,依法從輕減輕事項,大力推行精準執法、柔性執法,鼓勵當事人主動糾錯、自我糾錯、主動消除或減輕社會危害,讓行政執法更有溫度。
值得關注的是,我市在《實施方案》中提出,在組織直面直達直送《清單》到企業的基礎上,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結合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和法律法規“立改廢”,及時梳理新增行政處罰職權,逐步納入“清單”,增強“柔性執法”的可操性。
下一步,我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著眼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著力實現行政執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行為中都能看到風清氣正、從每一項執法決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