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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醫療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02-26 | |
主 題 詞: |
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
遼衛辦發〔2020〕19號
各市衛生健康委、沈撫新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省屬各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工作要求,在全力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力度不減、標準不降的基礎上,有序推動、逐步加強日常醫療服務提供,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現就統籌做好今后一段時期疫情防控與醫療服務各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發熱門診規范運行。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循相關規范和要求,加強發熱門診的人員配備、物資保障和運行管理,提升醫務人員鑒別診斷以及病例篩查的能力和效率,規范做好病例報告工作,切實發揮好發熱門診在病例發現和報告中的前哨和關口作用。
二、強化定點醫院和集中救治中心建設和管理。各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中心要嚴格遵照國家診療方案,規范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加強重癥病例管理,強化中西醫協作。各市要繼續加強定點醫院能力建設,對所有疑似病例要集中到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各有關醫療機構要認真履行法定傳染病報告義務。
三、全面提供門診服務。在進一步強化、細化急診急救服務工作的基礎上,在確保各項防護措施落實到位的前提下,低風險地區應全面開放門診服務,中風險及高風險地區有序推動門診服務全面開放,盡最大可能滿足患者基本就醫需求。不得以疫情等各種借口推諉、拒絕患者就診和住院。對腫瘤、腎內等重點科室以及針對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的門診服務要立即開診。開展診療活動的醫院必須對出入口進行統一管理,進入醫院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體溫監測,無特殊情況必須佩戴口罩。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群聚集。要大力推行預約掛號、預約檢查、網上繳費、診間結算等措施,三級甲等醫院普通門診預約診療號源投放不得低于全部號源的80%。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減少交叉感染。加強陪護探視人員管理,嚴格控制探視人員和探視時間,原則上“一人”不得超過“一陪護”。
五、加強普通病房管理。醫療機構要全面建立住院部普通病房(非感染科病房)疫情防控專員制度,專員負責實時排查病區內發熱病人或不發熱但具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類似臨床表現的患者,及時組織院內專家會診,對疑似病例協調隔離、轉運等相關工作,指導和督促相關醫師做好個人防護等工作。
六、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督導檢查,嚴格規范預檢分診、病例篩查、可疑發熱患者轉運、個人防護、院感控制等重點環節流程,積極做好疫情防治工作人員、藥品、設備、器材等保障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病例篩查,對可疑發熱患者及時轉診至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指導和協助患者做好個人防護。醫養結合機構和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院內感染各項防范措施。
七、加強醫療機構感染防控管理。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壓實醫療機構感控委員會、感控管理部門、臨床與醫技科室感控管理小組、感控專(兼)職人員責任,落實醫療機構感染預防和控制十項基本制度;配足感控專(兼)職管理人員,加大感控管理部門管理力度,建立可追溯的感控管理工作記錄;實施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的全員感控培訓,要多方籌措為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提供充足和符合標準的防護用品,嚴防醫務人員感染。
八、大力開展遠程醫療和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積極舉辦互聯網醫院,推行互聯網診療,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及藥品配送服務,降低線下就診交叉感染風險;要有效利用遠程會診平臺、分級診療惠民服務平臺,引導患者有序就醫,緩解醫院診療壓力;借助“互聯網+”信息化手段,廣泛開展針對新冠肺炎的網上免費咨詢、居家醫學觀察指導等,拓展線上醫療服務空間。
九、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在單位內部顯要位置和官方網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知識、發熱病人就診流程、發熱門診及定點醫療救治機構信息,同時大力宣傳互聯網診療咨詢服務,提高人民群眾防控意識和能力,引導發熱病人合理就醫。
十、有效維護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系統建設,維護疫情期間正常醫療服務秩序。要加強醫療糾紛化解力度,提高化解速度,對于院內未解決的醫療糾紛,要積極引導和配合患者通過人民調解等途徑依法解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協調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門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快、從嚴處置,對于涉醫違法犯罪實施“零容忍”。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