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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wsjkwyh-2022-119039 | 主題分類: | 醫療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人民網]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超80%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2-09-22 | |
主 題 詞: |
[人民網]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超80%
為進一步促進母乳喂養,維護母嬰權益,保障實施優化生育政策,近日,省衛健委等14個部門共同制定《遼寧省母乳喂養促進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母嬰家庭母乳喂養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70%以上;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到80%以上;所有應配備母嬰設施的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全省6個月內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
方案明確,從四個方面來促進母乳喂養,包括傳播科學知識,大力開展母乳喂養宣傳教育;健全服務鏈條,加強母乳喂養咨詢指導;完善政策制度,著力構建母乳喂養支持環境;加強行業監管,切實打擊危害母乳喂養違法違規行為。
方案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哺乳期女職工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時間視同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哺乳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予以辭退或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同時,鼓勵用人單位靈活安排哺乳期女職工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商場、車站、機場、景區等公共場所加強母嬰設施建設,提高母嬰設施配置率。經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過1萬人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療機構、旅游景區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建立服務功能適宜的獨立母嬰室。
方案中還明確,母乳代用品生產銷售者不得向醫療機構推銷贈送產品樣品或者以推銷為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宣傳資料。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不得對0至12個月齡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食品進行廣告宣傳。對于母乳代用品領域的虛假廣告宣傳、欺詐誤導消費、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和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