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 > 養老服務
索 引 號: | govsmzj-2024-234498 | 主題分類: | 養老服務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高齡津貼申領指引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4-12-26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高齡津貼申領指引
一、發放對象及標準
(一)盤錦戶籍80至89周歲的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標準為30元;
(二)盤錦戶籍90至99周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標準為100元;
(三)盤錦戶籍10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發放標準為500元。
二、申領流程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向戶口所在的村(社區),自愿提出申請,提交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原件和復印件各2份,彩色一寸相片2張,填寫高齡津貼申領表。本人申請有困難的,簽訂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
(二)初審。鎮(街道)受理高齡津貼申請,并將相關信息錄入遼寧省養老服務管理系統后,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明確受理時間、接受申請材料清單、預計審定結果反饋時限等信息,1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縣區民政局審定。
(三)審定。縣區民政部門接到鎮(街道)報送的申領單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定意見。審定合格的,予以發放。審定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發放。審定合格的,自審定合格之日的下一個月開始發放。2025年1月1日前,符合申領條件的老年人,自2025年1月1日開始計發。2025年1月1日后,符合申領條件的老年人,自滿足申領條件當月開始計發。
溫馨提示:
(一)受理高齡津貼申領是常態化工作,隨時申請、隨時受理,審定合格后,下月發放。
(二)高齡津貼計發時間不受申領時間限制,晚申領也補發。
(三)滿足申領條件的老年人,請結合生活實際,合理安排申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