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級別和保護范圍劃定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烈士褒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升盤錦市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水平,明確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級別和保護范圍劃定情況通告如下:
一、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級別
保護級別:市級烈士紀念設施。
二、盤錦市烈士陵園管理責任主體
管理責任單位:盤錦市烈士陵園管理所。(盤錦市退役軍人事務服務中心分支機構)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管部門:盤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三、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劃定
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以烈士陵園宗地圖為界(宗地代碼:211122651004GB00031、211122651004GB00032),面積為15892.9平方米。
四、相關要求
盤錦市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和《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盤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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