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醫保發〔2024〕6號 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教育局(遼河油田基礎教育管理中心)、衛健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市醫保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確保醫保基金平穩可持續運行,按照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4〕19號)以及《關于開展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專項行動的通知》(醫保辦函〔2024〕14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籌資工作
2024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為670元/人/年,2025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400元/人/年。
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為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城鄉居民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參保繳費,可正常享受2025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工作要求
各縣區財政局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上結到位;各級醫保部門要做好參保繳費的經辦服務工作,開展好政策宣傳講解,及時向所在縣區政府匯報參保擴面工作進展,積極爭取各縣區政府支持;各級教育部門要組織轄區內學校、幼兒園做好在校學生、在園兒童的參保費繳納工作;各級稅務部門要發揮城鄉居民醫保保費征繳主體作用,協調各鄉鎮(街道)、學校等集中繳費單位做好保費集中收繳工作。
各級醫保、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應切實抓好兒童參保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信息共享,持續推進“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開展并加大兒童參保的宣傳動員工作。醫保經辦部門應落實憑戶籍或出生醫學證明直接辦理新生兒參保政策,配合稅務部門做好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參保繳費的系統改造和公共服務平臺升級。
特此通知。
政策解讀 :http://192.168.150.236/index.php/cms/item-view-id-14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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