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5 號)和省醫保局、財政廳《關于做好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此項政策(以下下簡稱《通知》)。
二、結構及內容
《通知》分三部分,對做好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進行了全面具體安排。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強調了做好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了全市各級醫療保障、財政部門要認真抓好落實強調了發生疫情的地區,醫保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應當靠前指揮,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積極做好聯防聯控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實 “兩個確保”
1.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明確要臨時性擴大醫保支付范圍,實施綜合保障,優化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2.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明確對收治確診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可臨時提高預付周轉金額度,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要求醫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要及時、足額與相關醫療機構開展結算,保證救治工作順利進行。
3.全力保障相關藥品供應。要求相關定點醫療機構要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用藥儲備,鼓勵醫療機構針對確診患者臨時適當下調部分價格昂貴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三)工作要求
要求各級醫保、財政部門要加強春節假期的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政策任務。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配備足夠的人員,做到春節假期經辦服務不間斷,確保假期工作平穩有序。
原文:盤醫保發〔2020〕1號 關于做好盤錦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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