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市醫保局落實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全面落實我市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確保“兩病”政策實施過程中各項環節有序推進,按照省醫保局《關于全省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工作情況的通報》要求,根據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市場局《關于印發〈盤錦市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盤醫保發〔2019〕7號)、《關于印發〈盤錦市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盤醫保發〔2019〕8號精神,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實際,制定此工作方案(以下簡稱《通知》)。
二、結構及內容
《通知》分兩部分,對“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工作進行了全面具體安排。
(一)工作任務及目標
明確了城鄉居民“兩病”待遇申報方式和納入保障人數。
(二)工作要求
明確了“兩病”待遇申報和資格鑒定次序、流程、診斷標準和落實機制保障工作小組人員名單。
原文:關于印發《市醫保局落實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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