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說明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單位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表
一、2022年度單位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2年度單位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2年度單位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2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2年度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2022年度單位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情況表)
十一、2022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事業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待遇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二)為醫療保障經辦系統開展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待遇支付、費用結算及基金運行、風險防控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三)承擔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及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經辦服務工作。
(四)承擔醫療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經辦服務及相關事務性工作。
(五)承擔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六)承擔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八個機構如下:
一、辦公室:1.負責中心行政、黨務、文書及文書檔案管理、來信來訪、物品采購和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事、勞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建立健全人事勞資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3.負責五險一金的代繳工作。4.負責建立、健全員工檔案,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真實、準確。5.負責全單位職工的考勤管理和考勤報表工作。6.負責婚、喪、產、探、傷、病、事、休等有資假和無資假的管理工作。7.負責本單位工作人員調動、新進、轉出的管理工作及,離退休職工手續的辦理工作。8.負責勞動合同管理,及時按政策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續訂、變更、及解除勞動合同。9.負責本年度的考核與調資的工作。10.負責中心情況統計報表工作。11.辦理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和工作。
二、財務室:1.負責中心經費財務核算工作。2.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收支、報表、預決算工作。3.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收支、報表、預決算工作。4.負責工傷、生育保險收支、報表、預決算工作。5.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結算工作。6.整理歸檔文件。
三、城鄉居民就醫服務:1.負責大洼區參保居民和在校學生轉外住院治療、非定點醫院或探親期間急診急救住院治療、特定病種門診治療等未持卡就醫的醫療費用審核及結算。2.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探親急診、非定點就醫及轉診、轉院的備案登記與管理工作。3.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申報城居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4.負責城鎮居民患者就醫行為、用藥情況的監管工作。5.負責城鎮居民門診特定病種的審核工作。6.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履行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7.負責業務檔案整理歸檔。
四、定點醫藥機構服務: 1.負責對大洼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履行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2.負責群眾舉報、投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案件的處理工作。3.負責各大洼區定點零售藥店藥品目錄對照的復核工作。4.負責對大洼區定點藥店的醫保政策培訓工作。5.負責大洼區定點零售藥店年終考核工作。6.負責業務檔案的歸集、整理、歸檔工作。
五、公共業務服務:1.負責全區城鄉居民參保轉入、轉出信息變更報盤。2.負責全區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轉入、轉出及信息變更。3.負責全區在職職工的參保繳費及信息變更。4.負責全區參保人的待遇解封。
六、職工審核結算:1.負責大洼區參保人因轉外住院治療、長期駐外及異地居住人員的住院治療、非定點醫院或探親期間急診急救住院治療、特定病種門診治療等未持卡就醫的醫療費用審核及結算。2.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申報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3.來人來電咨詢的解答。4.業務檔案整理歸檔。
七、就醫服務與醫療救助:1.負責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的簽訂工作。2.負責對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履行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3.負責群眾舉報、投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案件的處理工作。4.負責門診特定病種患者就醫行為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5.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保政策培訓工作。6.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專項檢查工作。7.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年終考核工作。8.出差、探親期間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審核工作。9.門診特定病種(大病)的審核工作。10.在非定點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審核工作。11.轉診轉院的備案登記與管理審核工作。12.參保人長期駐外、退休人員異地居住期間住院醫療費用報銷審核工作。13.門診特定病種、慢性病年初修改醫院和慢病恢復審核工作。14.家庭病床審批工作。15.對未持卡住院患者審核工作。16.電話登記、備案咨詢工作。17.外傷患者醫療費用報銷、調查審核工作。18.負責業務檔案的歸集、整理、歸檔工作。
八、稽核與信息:1.負責稽核數據信息全面工作。2.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3.負責指導各經辦機構工作。4.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的內控稽核工作。5.負責信息網絡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6.負責中心業務操作流程標準化建設工作。
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附件: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預算公開表.xlsx
第三部分
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2年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363.96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63.9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10.上年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363.96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6.96萬元;
2.項目支出7萬元。
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2022年預算同上年比較,收入減少7.10萬元,減少0.02%;支出減少7.10萬元,減少0.0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調離一人。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
1.因公出國(境)0萬元。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本單位沒有車輛。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0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資產總額143681.68元,其中,流動資產39.14元,固定資產143642.54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大洼分中心2022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0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0個,涉及資金0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為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事業運行經費:是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單位會同價格主管單位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單位會同價格主管單位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單位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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