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2021年全年林業行政案件統計分析報告
2021年,市林濕局全面推行依法治林,依法履行案件查辦職責,強化執法巡護檢查,扎實推進涉林違法案件查處,有效維護了生態建設成果安全。
一、盤錦市林業行政案件總體情況
近年來,盤錦市不斷建全林業和濕地執法體系,以林業和濕地綜合執法隊為主體,全面開展巡護檢查,資源、濕地、種苗、森防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依法打擊各類破壞森林、濕地和草原違法行為;同時,配合執法力量薄弱縣區開展案件查處工作。同時,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充分發揮基層林業站、護林員隊伍職能作用,采取森林督查、專項行動與日常巡護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強化森林資源和綠化成果的保護與管理,確保生態建設成果安全。
1.案件發現情況。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全市共發現林業行政案件31起;按行為主體劃分,公民28起、法人3起;按案件類型劃分,盜伐林木案件1起,占3.23%;濫伐林木案件5起,占16.13%;違法使用林地20起,占64.52%;違反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5起,占16.13%。
2.案件損失情況。損失林地0.4971公頃,林木18.0703立方米,堿蓬草種子2100公斤。
3.案件查處情況。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全市共查結林業行政案件16起,占案件發現總量的51.61%,罰款16.9595萬元、恢復林地0.01公頃、沒收種子(堿蓬草)2100公斤、補種樹木972株。
二、案件發生的主要特點
與2020年相比,今年全年全市林業行政案件呈明顯下降趨勢,較去年同期減少了25起,濫伐林木案件與去年基本持平,違法使用林地案件仍為林業行政案件的主體,占案件總數的64.52%,違反自然保護地法規案件有所增多。
圖2 2020、2021年同期林業行政案件發現情況對比圖
三、存在問題
1.林業法制宣傳力度需要加強。雖然近年來不斷加大林業政策法規的宣傳,但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還沒有真正行成,特別是針對鎮、村廣大農民的宣傳力度仍顯不夠。
2.林業與農業生產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林業生產周期長、見效慢,農業生產補助高,群眾造林和資源保護意識不強;農田林網區域林帶“影地”影響,導致農田減產,農民反應強烈。
3.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查處難度越來越大。林業執法面廣、線長,大多數林業行政案件發生在偏遠地區,分布零散,往往難以發現,林業執法難度越來越大。
4.林業行政執法力量尤為薄弱。林業從業人員少,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很難完全滿足執法工作需要;特別是執法改革后,林業行政執法力量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突出抓好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開展《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濕地保護條例》等林業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努力營造依法治林興林的良好輿論氛圍。
2.不斷強化隊伍建設。有效組織執法檢查與培訓,進一步提高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切實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質量。
3.有效開展案件查處。認真開展打擊毀林專項行動、森林督查,強化日常巡護檢查,充分發揮基層護林隊伍作用,及時發現查處各類涉林涉濕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生態建設成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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