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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czj-2021-057242 | 主題分類: | 扶貧資金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下達2018年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9-05 | |
主 題 詞: |
關于下達2018年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的通知
盤 財 指 經 〔2018〕1253號
關于下達2018年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
補助資金的通知
盤山縣財政局、大洼區財政局、遼東灣新區財政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財政局: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遼財指經〔2018〕253號)精神和《盤錦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和資金管理細則》(盤環發〔2018〕167號)等規定,現下達2018年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7530萬元,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列“2110402節能環保支出-農村環境保護”,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列“51301上下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具體項目內容及補助金額詳見附件。
一、請嚴格按照《盤錦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和資金管理細則》規定,配合縣(區)、經濟區環保部門,加強與同級相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溝通銜接,統籌利用好相關方面的政策和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行政村)。項目計劃和預算指標文件及時報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備案。
二、支持的項目原則上應從省級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儲備庫中選取,優先安排當地環境問題突出的“問題村”。同一年度內,對中央財政其他專項資金已經支持的項目,不得再通過中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資金重復支持。
三、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設和設備購置等資本性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遷補償,也不得用于可研(方案)編制、環評、設計、監理、概預算審核等經費支出。
四、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縣區、經濟區財政局須建立項目資金財務專賬;縣區、經濟區財政局應會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建立健全項目資金監管制度,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和考核,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請按照政務公開、村務公開要求,對項目實施內容、招標情況、監理單位、資金安排和使用、項目實施情況等及時在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日,接受社會監督。
五、2018年末前,市環境保護局將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對項目完成情況、工程質量、項目實施方案完成情況、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情況、運行維護情況、公示情況、檔案資料等進行項目竣工終驗,終驗結果將作為第二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的安排依據,如項目終驗結果不合格,市財政局將收回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剩余資金,并不再安排第二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
資金來源:省專項
附件:2018年第一批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補助資金預算指標明細表.xlsx
盤錦市財政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