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耕作層土壤保護 夯實糧食安全物質基礎
“耕作層土壤需要經過數百年甚至數千年才能形成,是珍貴的不可再生資源。”全國政協委員潘元松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于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上提交提案,建議更加重視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保護問題,得到自然資源部的積極回應。
潘元松認為,多年來,建設項目直接占壓耕地,特別是城市周邊的優質耕地,將耕作層壓在房子下、道路下、車間下,不可復得,十分可惜。將建設項目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出來,用于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或其他需要土壤的項目,對于提高新補耕地質量、實現藏糧于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十分重要,具有戰略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耕作層土壤保護,有關部委也專門下發了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但因為成本增加、政策缺少剛性等原因,建設單位和地方部門缺乏執行的積極性。為此,潘元松建議國家對耕作層土壤進行強制性保護,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建設單位、監管部門的法定義務,同步改革耕地開墾費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制度。
“首先要明確責任。”潘元松建議,要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以此來強化耕作層保護規劃、存放、利用、市場化交易、監督等組織領導。同時,應明確建設項目必須在完成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保護并經驗收的前提下,建設管理部門才能頒發施工許可證。耕作層土壤應主要用于占補平衡、提高耕地等級,實行“誰占用、誰付費”的原則。
對于潘元松的建議,自然資源部在答復中給予充分肯定,表示正在根據中央關于耕地保護的最新要求,研究推進耕地保護立法,將充分考慮委員的意見建議,爭取寫進有關條款,提升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作的法律地位。自然資源部還將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積極探索項目建設過程中耕地耕作層土壤保護機制,指導各地特別是優質耕地區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技術指標,推動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把寶貴的耕作層土壤保護好、利用好,切實夯實國家糧食安全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