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共建協作機制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
日前,遼寧省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與盤錦市人民檢察院、盤錦市公安局、盤錦市司法局、盤錦市自然資源局、盤錦市生態環境局、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盤錦市水利局、盤錦市農業農村局、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環境司法聯動協作機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建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協作機制,全面構建生態保護大格局。
聯動機制旨在有效整合行政執法與環境司法資源,推動行政執法和司法部門更好實現信息互通、協調聯動,構建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執法司法銜接和協調配合機制,形成嚴厲打擊環境污染和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保護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聯動機制包括建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要案會商、聯合查辦、執行協作、聯合培訓等機制內容。要求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執法司法協作中遇到的問題,協商制定具體化解方案;開展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確保案件信息互通共享;統一取證規則、認定標準和法律適用,規范程序和法律文書,共同發布指導性意見,確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制定風險防范方案,適時開展聯合辦理專項行動,加大綜合懲處力度;開展聯合執行,形成合力;開展聯合培訓,統一辦案尺度和法律適用,不斷提高辦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