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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政辦發〔2022〕2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 “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部署,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遼寧省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規定》《遼寧省社會信用條例》《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誠信政府建設的決定》(遼政發〔2019〕24號)、《遼寧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遼政辦發〔2022〕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系統謀劃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特編制本規劃。
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總體評價
(一)基礎現狀
“十三五”時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和相關要求,市委、市政府緊緊圍繞“誠信盤錦”建設目標,統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在信用法規、體制機制、基礎設施、信用監管等方面狠抓落實,取得了一定進展。信用事前承諾、事中監管、事后懲戒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信用場景應用不斷豐富,全社會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為盤錦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提供了良好的信用環境。
1.信用制度法規穩步推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信用制度法規建設,將其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十三五”期間,相繼發布了《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盤錦市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這些政策法規的逐步完善,為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序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
2.工作推進機制逐步健全。成立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承擔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體工作職責。推進市、縣(區)信用工作網絡體系全面建立,在真解決問題、解決真問題上下功夫,主動定期研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信息歸集、聯合懲戒、信用應用等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加快構筑誠信建設長效機制。
3.信用平臺建設成效顯著。加快構建“1+1+1+N”(一個網站、一個平臺、一個信用庫、N類應用)大體系,建成集數據上報、聯合獎懲、信用承諾等12項功能為一體的盤錦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縱向與國家、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完成互聯互通,橫向與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市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實現數據共享,形成了多角度、多渠道、全覆蓋的信用數據歸集體系。完成“雙公示”數據報送公示系統建設,實現目錄、清單與數據同步向社會公開公示。自2019年平臺建成至2020年底,共歸集信用數據800余萬條。
4.信用監管機制初見成效。組織相關部門,通過信用承諾、信用信息核查和聯合獎懲等措施,不斷創新監管方式。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將信用信息嵌入“審批、監管”工作流程,建立告知承諾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推送工作機制,形成承諾信息的閉環管理。事前大力推行信用承諾制,有序推進信用承諾嵌入式全流程應用。事中在稅務、環保、交通、電力等各重點監管領域推動信用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落地落實。事后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認定機制,形成線上線下互相融合的監管模式,有效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5.聯合獎懲機制初步建立。全面落實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部署安排,逐步建立了司法、海關、稅務等29個領域的聯合獎懲模塊,歸集、推送、反饋各領域聯合獎懲信息,實現了聯合懲戒自動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作用。自2019年平臺建成至2020年底,共對944個“黑名單”涉及的法人和自然人實施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履行嚴重失信主體的認定程序和移出程序,及時錄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通過“信用中國(遼寧盤錦)”網站向社會公布。
6.信用場景應用逐漸顯現。積極創新“信易+”應用場景,持續推進“信易批”“信易閱”等領域的應用,加大“信易貸”的宣傳和推廣力度,引導更多金融機構和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入駐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充分利用“信易貸”平臺發布金融產品和企業融資需求,有效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現狀。截至2020年底,我市入駐“信易貸”平臺各類銀行18家、企業6家,發布金融產品3個,融資需求5個,需求金額6250萬元。
7.誠信社會環境效果初顯。以微信公眾號、手機APP、“信用中國(遼寧盤錦)”網站等線上線下媒體為載體,大力宣傳信用文化知識,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5·15政務公開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信用進社區”等主題宣傳活動和誠信典型活動,印制誠信宣傳手冊,傳播道德正能量,同時不定期公布信用聯合懲戒案例,制定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流程,“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自2019年平臺建成至2020年底,共修復企業信用信息25家,營造了社會關注、支持、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存在問題
雖然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在國家和省的政策指引下取得了較好成績,為“信用盤錦”建設奠定了基礎。但是,對照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和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展戰略目標,仍存在一些不足和亟需解決的問題:一是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覆蓋面和質量有待提高,迫切需要解決關鍵、高應用價值的公共信用信息歸集難的問題,破解信息孤島瓶頸;二是平臺建設和平臺功能有待進一步強化,信用數據分散在不同業務系統中,特別是使用國家或省級系統的單位,數據標準不統一、系統對接難度大、數據共享程度低,信用平臺的支撐能力仍顯不足;三是聯合懲戒領域需進一步拓寬,僅對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在金融等領域開展了聯合懲戒,聯合懲戒實施的廣度、深度還遠遠不夠,影響了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順利推進;四是我市尚未建立盤錦市信用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信易貸),未能與全國“信易貸”平臺實現機制化共享,嚴重影響了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五是“信易+”應用場景有待拓展,政府、市場、社會、個人多層次應用場景還未形成,“信易+”和個人信用應用深度與廣度有待加強,信用對誠信主體的激勵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六是目前我市涉及信用宣傳方面主題內容和宣傳區域有限,人民群眾對信用建設的感受度、獲得感還不強,信用培訓和信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需進一步加強。面對新形勢新要求,必須努力尋求新突破,持續深入推進“信用盤錦”建設,不斷開創社會信用體系發展新局面。
(三)發展環境
“十四五”時期,黨中央提出要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內需驅動。在此背景下,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塑造新的競爭優勢,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營造良好社會生態,實現市場經濟良性發展的客觀需要。面對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盤錦要堅決扛起新時代的歷史使命和責任擔當,營造良好信用環境,為遼寧振興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從國內外形勢來看,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國際經濟、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都在發生深刻調整,世界進入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的新時期,以信用環境、法治環境、營商環境、競爭環境及市場經濟環境等為中心的軟實力在國際競爭力中的地位逐漸凸顯。積極抓住發展機遇,有利于盤錦突破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的壁壘,在信息歸集、數據共享、信用監管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快各類要素高效聚集,推動我市在更大格局中謀劃高質量高標準社會信用體系。
——從全省發展形勢來看,“十四五”時期是遼寧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極為關鍵的五年,也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時期。我市要順應新時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面臨的新機遇與新挑戰,堅持創新驅動、綠色引領、價值引領、質量引領,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揮信用推動全市產業結構優化、經濟發展提質增效的強大支撐作用,實現信用機制深度融入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體系,健全信用制度準則,打造立體化全方位社會治理體系新格局,為盤錦奮力建設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先行區提供有力保障。
——從盤錦發展形勢來看,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正在由夯實基礎逐步走向推廣應用的發展過程,未來要突破的重點就是要貫徹新發展理念,瞄準國內先進地區信用體系發展水平,進一步打好深化落實的組合拳、信用聯合獎懲的組合拳、信用信息共享組合拳、重點領域信用建設組合拳、信用創新組合拳、信用文化和制度建設組合拳,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助推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培育塑造新的競爭優勢,推動盤錦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健全完善平臺建設為契機,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重點,以推動誠信文化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主要內容,以信用惠民便企為宗旨,以提高全社會信用水平和誠信意識為目的,著力打造“辦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競爭力強、生態宜居”的營商環境,進一步發揮信用對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作用,為提升盤錦經濟體系整體效能、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保障,構造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新格局,全力打造“信用盤錦”。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有序實施。按照國家及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要求,充分吸收國內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結合盤錦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頂層設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適度超前,統籌發展,有計劃、分步驟,穩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總體規劃、組織協調、監管引導、示范引領作用,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協調和優化資源配置,全面調動企業、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行業協會等各方積極性,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健全制度,規范發展。依法依規制定完善信用地方立法,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強化信用信息歸集、處理、共享、公開和應用全過程的管理,維護信用信息安全,保護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信用體系建設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強化應用,依法獎懲。以應用場景為導向,積極探索“公共+市場”信用信息融合應用模式,不斷規范和強化信用產品在政務服務、市場交易、行業管理、人才聘用、融資信貸、社會公益等活動中的應用場景,形成示范效應。嚴格落實信用聯合獎懲措施,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大格局。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按照遼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整體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形成彼此依托、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信用體系。選擇重點行業、重點部門和典型縣區(經濟區)開展信用示范建設,重點突破,引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快發展。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社會信用地方性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基本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功能趨于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實現全覆蓋,全市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進展明顯,全流程貫穿社會治理和行業監管的社會信用綜合監管體系不斷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發揮作用,信用惠民應用場景不斷拓展,信用服務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積極爭創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
“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序號 |
指標名稱 |
目標 |
屬性 |
1 |
《盤錦市社會信用條例》 |
頒布 |
預期性 |
2 |
信用信息平臺信息歸集總量 |
5000萬條 |
預期性 |
3 |
“信用中國(遼寧盤錦)”網站查詢量 |
50萬次 |
預期性 |
4 |
雙公示信用信息歸集合規率 |
98% |
預期性 |
5 |
信用監管機制覆蓋重點行業(領域)數量 |
20個以上 |
預期性 |
6 |
培育誠信示范企業 |
50家以上 |
預期性 |
7 |
政府失信被執行人占比 |
小于0.3% |
預期性 |
8 |
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企業占比 |
小于3% |
預期性 |
三、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
切實推動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誠信建設的改革創新,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和信用信息協同應用機制,助力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一)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
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是政府贏得群眾信任的重要途徑,具有重要的示范效應和推動作用。
1.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健全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全面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將依法行政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和服務的全過程,進一步提升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實行重大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制度。不斷完善政府權責清單,健全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問責制。
2.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完善社會監督制度,通過政務服務窗口及各部門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途徑依法公開政務信息,完善民意訴求反饋渠道,通過盤錦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等對政務失信行為進行投訴舉報,暢通失信行為社會監督渠道。
3.積極推動政府守信踐諾。全面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誠信政府建設的決定》和《盤錦市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履行對社會、對公民恪守信用準則責任,依法行政、守信踐諾。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工作,嚴格依法履行各項約定義務,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等現象,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4.健全政府信用管理體系。實施政務誠信考核評價,逐步將政府的信用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對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監督。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支持信用行業協會、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承擔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和政務誠信評價評級工作。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行為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政務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
5.推進公職人員誠信教育常態化。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常態化開展公職人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將誠信教育納入公務員培訓的必修課程,引導公務員做誠信建設的表率。建立公務員失信檔案管理制度,依法依規將公務員失信信息納入公務員失信檔案,并作為考核、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
專欄1 政務誠信引領信用盤錦建設 1.研究構建政務誠信監督體系,探索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2.推進政務失信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整治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等失信問題; 3.在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鼓勵創新創業、履行合同約定(履約踐諾)、政府購買、招標投標、地方政府債務、金融機構業務等領域規范政府嚴重失信行為; 4.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上傳嚴重失信行為主體信息,強化信用信息平臺信息歸集共享在聯合懲戒中的應用。 |
(二)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
商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加強商務誠信建設,推動公共信用信息與市場信用信息深度融合,對于規范商務市場秩序、降低商務運行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1.推進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建設。鼓勵企業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加大誠信示范企業宣傳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推廣“信易貸”平臺,健全信用激勵和懲戒機制,在政策扶持、資金補助、授信額度、貸款期限和利率等方面對依法依規守信小微企業予以優惠。
2.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信用建設。逐步完善安全生產不良信用信息歸集、黑名單、執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壓緊壓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的第一責任。深入推進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按照分級屬地相結合,以屬地為主的原則,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進一步順暢“12345”和“12350”舉報投訴電話等群眾監督渠道,鼓勵舉報投訴企業安全生產失信行為。
3.推進跨境電商領域信用建設。推動本地跨境電商企業信用信息互聯互通,為實現貨物通關“一次備案、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提供信用支撐。實施跨境電商信用評價,對于信用良好的企業在出境時按規定實施“前期備案、提前監管、后期跟蹤、質量監控”的監管模式;在入境時實施“提前申報備案、入區集中檢疫查驗、出區分批核銷、隨機購樣監測、質量安全追溯”的監管模式。嚴厲打擊跨境電商領域假冒偽劣、刷單炒信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依法依規加大對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
4.推進交通物流領域信用建設。健全交通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用檔案,健全全市交通運輸和物流領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推進與相關部門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聯、交換和共享。探索建立重點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標準。調整完善信用信息評價標準,做到國家、省、市、縣四級評價標準統一。探索建立交通運輸行業各領域間、部門間、地區間的聯合獎懲機制,推動信用評價結果互認。
5.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工程質量檢測等工程建設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逐步完善工程建設市場各方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標準。逐步完善施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公示、市場準入和退出、失信責任追溯等制度。健全工程建設領域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招投標、工程造價、施工圖審查、質量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依法依規對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列入失信責任追究范圍并予以聯合懲戒。
6.推進金融領域信用建設。加快推進金融領域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動政務信息、公用事業信息和金融信息在不同領域、不同地域“互聯互通”。持續深化“銀稅互動”工作,創新金融信用產品服務實體經濟方式。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加大對金融欺詐、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內幕交易、制售假保單、騙保騙賠、披露虛假信息、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特別是在金融機構設立、高管任命等市場準入工作中,按有關規定將信用信息審查嵌入到機構設立、高管任職資格實質性審核環節,積極推動各項政策要求落地。規范金融市場秩序,做好信用聯合懲戒工作。
7.推進稅務領域信用建設。完善納稅人信用信息數據庫,推進納稅人信用信息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對接,推動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動管理。及時發布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強化信用等級評價結果應用。推進“銀稅互動”促進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增值應用,進一步擴大受惠主體范圍,為經濟發展提供銀稅力量。完善納稅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健全信用激勵和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偷稅、抗稅、騙稅、“假發票”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完善納稅信用修復機制,鼓勵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意識,引導糾正納稅失信行為。
8.推進價格領域信用建設。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推進和履行價格誠信承諾制,強化價格信用制度建設,完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提升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的覆蓋面、準確度和公信力。加大價格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捏造和散布漲價信息、不執行政府指導價、采用不正當價格經營、價格壟斷、違反明碼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失信行為,加大對價格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規范市場價格秩序。深入開展“價格、計量誠信商戶”創建活動,廣泛宣傳先進典型,提升明碼實價的示范效應。
9.推進中介服務業信用建設。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中介服務業信用評估機制,推進中介服務業信用信息的歸集、交換和共享。完善律師、公證仲裁、司法鑒定、會計、擔保、咨詢、交易、職業介紹、檢驗檢測等類型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和執業公示制度,按規定將信用檔案、執業記錄作為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
專欄2 商務誠信助力市場主體倍增 1.深入開展“價格、計量誠信商戶”創建活動,廣泛宣傳先進典型,提升明碼實價的示范效應; |
(三)持續推進社會誠信建設
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加強社會誠信建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與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相融合,有利于提高全民素質,構建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會信用環境。
1.開展重點領域誠信建設。重點推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勞動用工、教育、科研、文化、體育、旅游、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互聯網應用及服務等領域的誠信建設,創新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方式,完善服務和管理對象信用記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紅黑名單相關制度,引導社會成員樹立守信意識。
2.加強重點人群職業誠信建設。依托盤錦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管理系統,以各行業從業人員、企業法人、自然人為主要對象,全面建立誠信檔案制度,在入職應聘、融資貸款、職務調整、資格評定等重要工作環節,發揮信用信息服務社會作用,引導全社會恪守職業操守和誠信行為準則。
3.強化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監管。各行業各領域行政主管部門嚴格依法加大對社會服務機構的監管,從嚴從重懲處社會公共服務領域的失信行為。深入推動“互聯網+監管”工作,健全“黑名單”制度管理,維護市場合理運行和健康發展。突出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通過多種方式督促社會公共服務領域走上誠信發展的良好軌道。
專欄3 社會誠信營造重信守諾環境 1.組織開展“履約守信”主題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重信守諾社會環境; 2.開展教師誠信承諾活動,發揮教師誠信執教、為人師表的作用; 3.建立旅行社、導游職業信用檔案,實施典型失信“黑名單”曝光制度; 4.加強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引導全社會恪守職業操守和誠信行為準則。 |
(四)大力推進司法公信建設
司法公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石。加強司法公信建設,是樹立司法權威的前提,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特別現實的意義。
1.健全行政執法反應機制。全面推行“陽光執法”,依法及時公開執法辦案的制度規范、程序時限等信息,對于辦案進展等不宜向社會公開,但涉及特定權利義務、需要特定對象知悉的信息,應當告知特定對象,或者為特定對象提供查詢服務。創新行政柔性執法方式,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盤錦樣本”。加強輿論監督,健全司法機關新聞發布制度,完善與新聞媒體常態溝通聯絡機制及輿情快速反應機制,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2.完善司法工作監督機制。加強檢察機關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及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快司法誠信監督的法治化、規范化進程。充分發揮人大、政協和社會公眾對司法工作的監督作用,完善司法機關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司法機關執法活動的監督,實現以監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3.推進司法人員信用建設。完善司法糾錯機制,完善公、檢、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律師、公證員等法律從業人員誠信檔案,深入開展憲法宣誓和誠信承諾制度建設;加強看守所、拘留所、戒毒場所及社區矯正等機構的信用信息管理,維護相關人員合法權益;建設一支品行端正、法律素養高、社會經驗豐富的司法從業人員,用職業行為助推司法公信的確立。
專欄4 司法公信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1.建立各級公安、司法行政執法等工作人員信用檔案,依法依規將徇私枉法以及不作為等不良記錄納入檔案,并作為考核評價、激勵懲戒、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大力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公開,完善案件執行聯動機制,加大對訴訟失信與規避執行的打擊力度; 3.全面推行“陽光執法”,創新行政柔性執法方式,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盤錦樣本”; 4.加強輿論監督,健全司法機關新聞發布制度,完善與新聞媒體常態溝通聯絡機制及輿情快速反應機制,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 |
四、“十四五”期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任務
(一)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建設
根據國家、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積極推進盤錦信用立法,使信用信息從歸集到應用的各個環節有法可依,為加快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1.完善信用法規體系。貫徹落實《遼寧省社會信用條例》,依法、規范、科學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制定出臺《盤錦市社會信用條例》,全面加強盤錦市信用法治建設。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強化信用法規配套制度保障,依法依規探索專項立法,為優化全市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2.健全信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擴充省(中)直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實現全覆蓋。優化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通報近期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建立考核通報制度,將信用工作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并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行通報,扎實推進信用工作落實落地。
3.貫徹落實懲戒法規。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懲戒嚴重失信行為規定》,按照省級政府制定的聯合懲戒實施辦法,明確嚴重失信行為認定依據、標準、程序等,并根據過懲相當原則,按照嚴重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等,明確具體的懲戒措施,有力推動政務誠信、司法公信建設。
(二)加強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應用
以著力優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建立更加全面的信用信息數據庫為主要抓手,不斷完善信用信息平臺體系,實現平臺間互聯互通,確保信用信息安全運行。
1.加強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和數據歸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強化信用信息數據歸集、整合、共享和公示,依法開展信用信息與社會活動各領域各環節融合應用,切實打破“信息壁壘”。不斷優化平臺、網站功能,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為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務市場發展提供必要支撐。
2.依法開展信用信息交換與共享。在保護隱私、責任明確、數據準確的前提下,按照風險分散的原則,建立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信用信息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確定查詢權限,特殊查詢需求特殊申請。鼓勵社會征信機構加強對已公開政務信用信息和非政務信用信息整合,滿足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和專業化的征信服務需求。
3.強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強化信用服務機構信息安全防護能力,提高信用信息系統安全設施建設水平。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機制,實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加強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安全管理和信用服務機構信用信息安全內部管理,強化信用數據安全,保障信用信息數據平穩運行。
(三)構建信用新型監管機制
通過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諾,加強事中、事后信用監管,開展信用綜合評價,深化行業分級分類監管和聯合獎懲,充分發揮新型監管機制作用。
1.完善事前信用承諾制度。全面推廣告知承諾制度,明確實行信用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并形成清單,推動審批替代型、主動自愿型、行業自律型、信用修復型信用承諾全覆蓋。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等先進信息處理技術優勢,有效整合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裁決、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等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做到“應公開、盡公開”,形成全面聯網、全面對接、依法監管、多方聯動的監管“一張網”。
2.開展事中分級分類監管。將信用與監管相結合,在教育培訓、醫療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稅務、海關等重點領域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出臺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規范性文件,依法依規按照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狀況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好、風險低的信用主體,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信用主體,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信用風險一般的信用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
3.健全事后信用獎懲機制。完善信用獎懲對象管理機制,加大A級納稅人和海關高級認證企業認定力度,依法依規履行失信被執行人認定和移出程序,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信用中國(遼寧盤錦)”網站及時動態更新紅黑名單情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強化對失信主體的清理整治力度。落實信用修復渠道,切實解決“信用修復難”問題。深入開展失信懲戒,實現聯合獎懲自動化反饋,實現監管精準化、智能化、高效化。
(四)建立信用聯合獎懲大格局
依法依規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積極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跨行業信用聯合獎懲,加快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1.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規范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嚴格履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程序,依法實施失信懲戒,推動各類失信主體主動開展失信整改,讓守信者充分享受誠信“紅利”和失信者“處處受限”。
2.開展重點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充分發揮行政、市場、行業、社會的綜合監管效能,依法依規在重點領域對失信主體予以懲戒。深入開展凈化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名單認定、核查、治理、懲戒等工作的協同力度,及時歸集失信聯合懲戒典型案例,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五)培育規范信用服務市場發展
以市場機制為主導,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營造規范有序、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促進信用服務市場發育成長、信用服務機構做大做強,助推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發展。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不斷拓展業務范圍,開發信用信息應用新領域和新場景,建立誠信經營、專業高質的信用服務機構,為社會提供信用產品與服務。鼓勵各級各部門引入符合條件的信用服務機構參與大數據分析、風險監測預警、分級分類監管、信用便企惠民應用、信用修復培訓等協同監管和信用服務。
2.強化信用服務機構行業自律。信用行業協會探索建立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鼓勵信用行業協會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從業規范、制定信用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等標準,推進信用服務機構規范化發展。健全信用服務機構的行為準則,強化信用服務機構誠信履職、誠信服務、誠信收費,建立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加大從業人員的誠信教育和職業培訓力度,建立從業人員信用評估機制。
3.大力推進行業協會信用建設。推進行業協會自律機制建設,制定完善行業自律規約,積極規范會員企業生產和經營行為,引導本行業經營者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會同信用行業協會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開展會員信用評價、信用培訓、誠信宣傳、誠信倡議等工作,將誠信作為行規行約重要內容,引導本行業增強誠信經營意識。
(六)推進信用信息產品開發與應用
以“信易+”項目為突破口,加強信用信息創新應用,大力推進信用便企惠民“信易+”項目,讓誠信市民和誠信企業獲得更多“信用紅利”。
1.推進“信易+”應用場景建設。廣泛拓展“互聯網+民生+信用”應用場景,在“信用+監管”方面,積極探索優化營商環境的有效途徑,助推“放管服”改革;在“信用+清理拖欠”方面,探索政務誠信第三方評價與監督機制,解決政府拖欠企業款、農民工工資問題;探索“信易租”“信易游”“信易學”等領域的場景應用,推動信用在惠民便企中發揮更大作用。
2.推動“信易貸”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建成包括集金融產品超市、融資需求精準匹配、融資監測等于一體的一站式、全流程的“信易貸”平臺和為解決“信易貸”數據安全有效歸集、數據安全合規應用的數據共享支撐平臺,引導我市金融機構和有資金需求的企業自愿入駐,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推進“信易貸”工作切實落地,解決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
3.拓展公共信用信息應用服務領域。加強政府部門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依法依規在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市場準入、公共資源交易、資質認定、專項資金安排、政府資金補助、評先評優等重點領域查詢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和使用信用報告,創造信用服務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在信貸審批、證券發行、融資擔保等方面主動使用信用報告等信用產品和服務。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查詢系統,推行一站式查詢服務。
(七)開展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
1.健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充分發揮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中的作用,加大監管和監督力度,切實保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加強對信用信息主體的引導教育,不斷增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
2.建立信用信息侵權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信用從業人員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侵犯個人隱私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依法依規通過各類媒體披露各種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的行為,強化社會監督作用。
3.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復服務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行政處罰信息在線信用修復,實現“協同聯動、一網通辦”。信用修復結果及時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公示。鼓勵信用主體開展信用修復,引導失信主體自我糾錯,主動自新。
(八)強化信用宣傳與誠信文化建設
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大力培育全社會信用文化和誠信意識,充分營造守信踐諾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
1.大力弘揚誠信文化。以誠信宣傳為抓手,以誠信教育為載體,大力倡導誠信道德規范,開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入挖掘誠信典型案例,引導社會成員學有榜樣、趕有目標,使誠實守信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追求。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弘揚中華民族積極向善、誠實守信的傳統文化,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社會風尚,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社會影響力。
2.開展誠信主題宣傳。積極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等主題實踐活動,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城市文明建設緊密關聯,組織誠信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及信用大講堂等系列誠信主題宣講活動,廣泛深入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活動,普及信用文化知識,傳播信用理念,提高全社會信用意識,使誠實守信成為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和價值追求,形成“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良好風尚。
3.營造社會誠信氛圍。強化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市級媒體宣傳誠信理念、弘揚誠信文化、褒揚誠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5·15政務公開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各類宣傳日和重要時間節點,通過開展普及誠信教育、加強誠信建設、宣傳信用體系建設成果等方式,宣傳信用政策法規,普及信用知識。鼓勵各類社會組織、群眾團體等舉辦信用宣傳活動,營造誠信和諧的社會氛圍。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力度
充分發揮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加強對信用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服務。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明確工作步驟、階段性目標和責任人員,形成工作項目化推進機制,全力推進相關建設工作,保障轄區和部門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目標順利實現,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強化責任全面落實
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工作實際,扎實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評工作,明確工作任務要求、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作為、協同配合,定期總結信用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推進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三)加大政策資金支持
各級財政要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用于保障數字化建設、信用信息歸集與應用、信用標準體系構建、信用市場培育與機構發展、誠信宣傳與課題研究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向信用服務業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領域、各環節,加快形成政府和社會良性互動、優勢互補的信用體系建設格局。
(四)加強信用人才培養
依托我市信用服務機構及信用行業協會,加強信用從業人員、信用管理人員信用相關知識培訓,提升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創新和完善專業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引進信用專業人才,積極引入突破信用產品科技賦能關鍵技術、帶動信用應用跨領域發展的高級復合型人才,打造高質量信用建設專業隊伍,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五)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提高行業協會(商會)的自律意識、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鼓勵、支持信用行業協會等組織發展壯大,引導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區域信用合作,推動跨區域信用信息的查詢共用。持續加大信用宣傳推廣力度,營造全民參與信用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做強做大“信用盤錦”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