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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czj-2021-041424 | 主題分類: | 黨委部門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01-30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盤錦市紀律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2021年度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1年度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1年度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1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2021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情況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中共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紀委)由黨的盤錦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盤錦市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監委)由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與其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市紀委與市監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責。市紀委在市委和省紀委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市監委對盤錦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省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市紀委監委加強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
根據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19個室(部),市紀委監委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研究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第五紀檢監察室、第六紀檢監察室、第七紀檢監察室、第八紀檢監察室、第九紀檢監察室、第十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構成。
所屬二級單位設置如下:
1、 市委巡察辦
2、 市紀委監委綜合保障中心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本級)
2.市委巡察辦
3.市紀委監委綜合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1年度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3958.93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958.9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10.上年度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3958.93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02.03萬元;
2.項目支出1556.9萬元。
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20萬元。
2021年度預算同上年比較,收入減少306.91萬元,與上年度下降7.19%;支出減少306.91萬元,下降7.1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91萬元,比上年度增加8.5萬元,增長10.3%。其中:市委巡察辦增加一臺車輛撥款,公務接待費增加3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公務接待費3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8萬元,比2020年度增加5.5萬元,增長6.6%。主要原因是市委巡察辦增加一臺車輛(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8萬元,比2020年度增加5.5萬元,與去年增長6.6%。)。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418.51萬元,比上年度預算減少26.78萬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壓縮一般性支出,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主要包括:辦公費263.86萬元、印刷費17.1萬元、手續費0.03萬元、郵電費17.6萬元、差旅費20萬元、工會經費30.2萬元、會議費12萬元、培訓費10萬元、福利費1.99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度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20萬元。分項目如下:
1.檢舉舉報平臺經費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部門資產總額4398302.59元,其中,流動資產856155.49元,固定資產7604473.2元。固定資產中共有車輛15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其他用車13輛),價值2158000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21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15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15個,涉及資金1156.9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項目)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