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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czj-2021-041348 | 主題分類: | 政府部門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01-30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統計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2021年度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1年度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1年度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1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盤錦市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一、2021年度部盤錦市本級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統計局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盤錦市統計局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完善新經濟統計調查制度,制定全市統計發展規劃,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加強統計系統誠信體系建設。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區、經濟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區、經濟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和指導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行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新經濟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六)管理全市各縣區、經濟區、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并組織實施。
(七)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任免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助省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中的高級資格初審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數據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及信息安全,負責統計經費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與外市統計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盤錦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會務、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政策研究、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府采購、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干部培訓、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任免工作。負責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組織編輯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新聞宣傳和輿情應對工作。
行政編制5名,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1名。
(二)執法監督科。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各縣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受理統計違法舉報,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聯合懲戒機制,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負責規范民間統計調查,指導監督全市民間調查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三)綜合統計一科。組織實施落實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和服務業增加值,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檢查評估市、縣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質量,組織實施城市基本情況統計,組織、協調落實國家、省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依法指導管理各縣區、經濟區及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監督檢查各縣區、經濟區對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和協調各縣區、經濟區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負責“三新”統計制度的設計、制定及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統計調查工作,承擔農業普查任務、農產品產量調查、農業經濟核算;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地區能源核算工作。負責環境綜合統計、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開展全市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的統計監測與核算,開展生態文明、綠色發展統計調查和綜合評價的測算,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四)綜合統計二科。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相關“三新”統計工作,負責對工業增加值及其增速測算,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業和非金融資產投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統計管理,組織實施民間投資、新產業投資的監測;組織實施社會、民生、科技和文化產業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定期組織開展R&D資源清查和創新調查,承擔高新技術產業和新經濟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行政編制3名,科長1名。
(五)綜合統計三科。負責組織并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統計調查工作,開展相關“三新”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承擔勞動工資統計,定期發布全市人口、就業和勞動工資統計信息;組織實施服務業部分行業規模以上企業以及其他機構類型單位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情況、部分交通運輸行業能源消費等統計調查,負責相關“三新”統計工作,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和服務業統計監測指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本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盤錦市統計局是獨立核算單位,沒有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盤錦市統計局
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度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盤錦市統計局
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0年盤錦市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478.6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478.68萬元;
2.非稅收入0.00萬元;
3.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4.下級上解收入0.00萬元;
5.其他收入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478.68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78萬元;
2.項目支出212.90萬元。
在支出預算478.68萬元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11.10萬元。
2021年預算同2020年比較,收入減少160.47萬元,減少25.11%;支出減少160.47萬元,減少25.11%;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1、較2020年減少2人,1人退休,1人去世;2、2021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經費支出減少,故經費預算相應有所下降。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5.5萬元,與2020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20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2020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0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5.00萬元,與2020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40.85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1.59萬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減少2人的剛性支出減少,同時我們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執行,厲行節約。機關運行經費40.8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95萬元、 印刷費0.38萬元、郵電費6.11萬元、差旅費0.50萬元、維修(維護)費1.00萬元,工會經費3.02萬元、福利費0.26萬元、公務接待費0.50萬元、交通費5.00萬元、其他交通費17.7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0.35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11.10萬元。分項目如下:
1.政府采購:0萬元。
2.政府購買服務:統計專線租賃費11.1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盤錦市統計局部門資產總額305.1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66.80萬元,固定資產236.89元,無形資產1.41萬元。固定資產中共有車輛1輛(機要通信公務用車1輛),價值24.97萬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市統計局2021年應編制整體績效目標1個,實際編制整體績效目標1個,涉及資金478.68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費(項):反映各級統計機關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