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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czj-2021-041358 | 主題分類: | 政府部門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01-30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2021年度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2021年度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2021年度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2021年度綜合預算項目支出表
十、2021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2021年度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情況表)
第三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部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有關政策措施;參與市委、市政府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有關政策制定的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2.開展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領域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研究相關服務工作,提出結構調整、產業融合、創新發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3.開展為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重點企業、重點項目提供政策咨詢、立項指導、協調調度、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等全過程服務。
4.承擔服務民營經濟和促進產業升級的有關工作。
5.承擔全市能源監測、節能監察服務和節能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工作。
6.承擔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和教育培訓組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
7.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
中心設置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產業發展服務科、石化基地服務科、裝備基地服務科、培訓開發科、信息化建設服務科、民營經濟服務科)和2個分支機構(市能源利用監測站、市無線電監測站)。
所屬二級單位設置如下:
中心沒有二級單位。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本級)。
第二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的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2021年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預算662.98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62.98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10.上年結轉0萬元。
(二)支出預算662.98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2.98萬元;
2.項目支出20萬元。
支出預算中,政府采購支出0萬元,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2021年預算同上年比較,收入減少12.47萬元,下降1.8%;支出減少12.47萬元,減少1.8%。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支出安排9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0與上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0萬元,上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9萬元,與上年持平)。
三、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84.12萬元,比上預算減少12.52萬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八項規定壓縮一般性支出,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主要包括:辦公費55.72萬元、會議費3萬元、培訓費1.8萬元、委托業務費2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6萬元。
四、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五、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資產總額3784706.01元,其中,流動資產0元,固定資產3784706.01元。固定資產中共有車輛3輛(一般公務用車2輛,其他用車1輛),價值374686元。
六、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市石油化工及特色裝備制造基地建設工程中心2021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8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共8個,涉及資金20萬元,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應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章或者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共同發布的規定所收取的各項收費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參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納入基金預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1.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類(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