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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rsj-2022-117123 | 主題分類: | 社會保障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2022年培訓業務指南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2-09-06 | |
主 題 詞: |
2022年培訓業務指南
為了滿足企業職工以及就業困難人員的培訓需求,我市頒發2022年了急需緊缺工種目錄,各培訓機構以及就業困難人員可以根據我市承擔政府補貼的培訓機構和項目參加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后,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培訓機構根據補貼目錄補貼標準獲得政府補貼。補貼直補機構。
一、重點人群培訓補貼申領
受理條件:
面向城鄉有就業、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人員(含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鄉末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下崗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殘疾人以及有勞動能力、就業愿望和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人員等人群)均可就近就地選擇機構參加報名培訓。
二、提交材料
符合條件人員攜帶就業創業證(特殊人群提交相關身份類證明)提供原件留存復印件。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根據自身培訓意愿在承擔政府補貼
項目的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 選擇參加相應專業(工種)培訓。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下崗失業人
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個體工商戶用工需提供《就業創業證》(證件為失業狀態或靈活就業狀態),提供原件留存復印件;
(2)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和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
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需提供身份證,提供原件留存復印件;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需提供初高中《畢
業證》,提供原件留存復印件。
(4)殘疾人提供《殘疾證》、退役軍人提供《士兵證》或《軍官證》提供原件留存復印件。
2.培訓機構開班申請
培訓機構根據培訓學員報名情況,確定班次和開班時間,
并在開班前3個工作日,向所屬市、縣(區)就業培訓管理部門提出開班申請,經市、縣(區)培訓管理部門審核后方可開班。未經核準開展培訓的,不能申領培訓補貼。開班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訓學員登記表(1-1)
(2)培訓開班申請表(樣表1-2);
(2)培訓學員花名冊(一式二份)(樣表1-3);
(3)教學進度計劃表(樣表1-4);
(4)授課教師相關資料信息(姓名、教師資質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以及聯系電話);
(5)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身份類證明復印件。
創業培訓開班前,須提前7個工作日向當地就業培訓管理部門提交《創業培訓開班計劃申請表》、《創業培訓報名登記表》、培訓課程安排表、培訓學員名單。
三、補貼申領
培訓機構按照補貼標準和鑒定考核情況,向市、縣(區)
培訓管理部門提出補貼申請。培訓機構申領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1)職業培訓機構培訓費補貼申請表(樣表1-5);
(2)職業培訓機構鑒定費補貼申請表(樣表1-6);
(3)就業技能培訓補貼花名冊(樣表1-7);
(4)指紋(面部)識別機考勤記錄;
(5)由鑒定考核部門提供的,鑒定考核合格人員名冊;
(加蓋鑒定部門公章);
(6) 職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盤錦市培訓咨詢監督電話28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