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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rsj-2024-192612 | 主題分類: | 社會保障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24年度勞動能力鑒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4-03-01 | |
主 題 詞: |
關于開展2024年度勞動能力鑒定的通知
按照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要求,2024年度計劃開展三次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現將本年度鑒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30日(工作日);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30日(工作日);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
二、申報地點
市直:興隆臺區惠賓街106號社保大廳一體化窗口,聯系電話:0427-2210766。
興隆臺區:興隆臺區市府大街26號區人社局302室,聯系電話:0427-2310631。
雙臺子區:雙臺子區政府創業大廈212室,聯系電話: 0427-2361232。
大洼區:大洼區中心路100號人社局304室,聯系電話: 0427-3530669。
盤山縣:盤山縣府前大街36號人社局301室 ,聯系電話:0427-3552909。
三、申報范圍
(一)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申報范圍為我市各類用人單位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人員。
(二)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病退鑒定)申報范圍為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人員。
(三)依法承擔的其他鑒定和確認事項。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參加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的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職工認定工傷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但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二)申報參加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的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含視同繳費)滿15年;
2、精神類疾病患者需提供5年以上病史材料,癲癇病患者需提供2年以上病史材料。
五、申報材料
附件1:工傷鑒定材料.rar
附件2:病退鑒定材料.rar
咨詢電話:0427-2210766。
盤錦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