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第133號提案的答復
中國民主建國會盤錦市委員會:
貴黨派提出的《關于完善濕地執法體制機制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機構改革后,林濕執法隊伍現狀
為切實加強林業、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力度,2019年9月盤錦市林業和濕地綜合行政執法隊正式成立,受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委托,依法對全市林業、濕地、草原等各類保護地實施巡查和行政執法,糾正違法違規以及破壞行為,現有執法隊人員12名。
二、執法工作開展情況
1.加大執法力度,及時處理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嚴格按照《森林法》《野保法》《盤錦市濕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有效開展各項執法工作,發現并制止砍伐林木,在濕地內搭建看護房、埋設管道、挖養殖塘、開荒種地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173次,處理違法事件26起,其中行政處罰案件3起,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3次。
2.開展聯合執法,提高處理違法事件能力
加強與環保、交通、市場監督管理、森林公安及縣區執法部門的聯合協作,對環保督察點位、油田生產設施以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等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并協調解決存在相關問題。疫情防控期間,執法隊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達20余次,對自然保護區內違建圖斑點位、南小河漁民村等進行強行拆除,沒收扣押蜥蜴、蛇、草龜、紋鳥等野生動物200余只。
三、工作舉措
1.為避免執法不嚴的現象發生,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林濕局政策法規科制定下發《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行政處罰文書制作指南》,從立案審批、調查詢問、現場勘驗、聽證申辯、移送移交、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涉及內容作出規范要求,完善行政處罰流程。進一步規范林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局政策法規科目前正在編制《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2.為切實提高執法監督機制,市林濕局先后完成了《執法事項清單》《執法人員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執法服務指南》等清單的修訂工作,并在網站進行了公示。同時,建立月報通報和備案機制,此外日常工作中還扎實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通過建立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制度機制,給林濕系統執法人員戴上了“金箍”,劃下了“標準線”。目前,市林濕局行政處罰結果主動公開,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主動出示或佩戴執法證件已成習慣,群眾獲取執法信息與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更加便捷。
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中,通過推進事前公開、事中公示、事后公開,著力解決執法不公開的問題;狠抓“程序”,在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中,規范文書標準、設備配備標準、音像記錄標準和存儲歸檔標準,著力解決行政執法不規范的問題;狠抓“審核”,在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中,明確審核主體、審核人員、審核范圍等,著力解決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的問題。
4.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連續三年接受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盤錦市濕地保護條例》貫徹執行檢查。拓寬互聯網投訴渠道,充分利用“12345”市民舉報電話平臺、“8890”舉報平臺等百姓環境訴求渠道和上級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秉承著“調解糾紛”同“查處違法行為”相結合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信訪辦理制度,同時實行案件辦理責任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污染損害賠償糾紛,依法做好信訪雙方的調解工作,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并督導辦案單位落實信訪回訪工作。2019年共受理執法監督來訪2件,全部辦結完成。
5.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我局積極暢通當事人權利救濟渠道,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辯或聽證,組織相關人員認真解答回復,努力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充分發揮法制工作機構在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中的組織、協調、指導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2019年,辦理行政訴訟案件2件,其中1件主動撤訴,1件法院駁回當事人起訴。
感謝貴黨派多年來對我市生態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林業和濕地執法工作力度,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盤錦市林業和濕地保護管理局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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