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无码一区二区三区,国产精品 欧美 亚洲 制服,国产AV天堂无码一区二区三区,精品无码人妻一区二区三区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

市政府令第51號 自2013年7月4日起實施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和激勵企業或組織加強質量管理,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全市產品和服務質量水平,增強我市經濟綜合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國務院《質量發展綱要》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主要授予在盤錦市行政區域內提升質量水平取得卓越績效的企業或組織。

   第三條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評定在企業或組織自愿申請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四條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每年評定一次,每次獲獎的企業或組織一般不超過3家(含中小企業1家)。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盤錦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實施細則、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

    (二)制定評審員管理制度,選聘、培訓、考核評審員;

    (三)組織編制市長質量獎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國際先進質量獎評定標準的跟蹤研究;

    (四)負責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申報受理、組織評審并提出獲獎企業或組織推薦名單以及宣傳、推廣和培育工作;

    (五)負責有關評定和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宣傳、推廣獲獎企業或組織的先進經驗和成果。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七條 企業或組織申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盤錦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正常運營5年以上;

    (二)質量管理體系健全,有效運行卓越績效模式;

    (三)具有卓越的運營績效,近3年來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位居省內同行業前列;

    (四)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第八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

    (一)不符合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二)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

    (三)近3年有重大質量、設備、傷亡、火災和爆炸責任事故和重大質量有效投訴。

第四章評定標準

   第九條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標準等同采用國家標準《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

    第十條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根據質量管理理論及其實踐的發展,可適時進行修訂。

第五章評定程序

    第十一條 申報。符合申報條件企業或組織在自愿的基礎上,如實填寫《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按照盤錦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證實性材料,在規定時限內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第十二條 資格審查。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申報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進行申報條件、推薦意見及申報材料審查。

   第十三條 資料評審。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評審員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企業或組織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評審,形成資料評審報告,并據評審結果提出進行現場評審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十四條 現場評審。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評審組按評定標準對資料評審后確定的企業或組織進行現場評審,評審組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第十五條 綜合評價。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根據資料評審報告、現場評審報告,對申報企業或組織進行綜合評價后,提出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或組織候選名單。

   第十六條 審定公示。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獲獎候選名單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向社會公示,并依據審定和公示結果提出獲獎推薦名單,上報市政府。

    第十七條 批準公告。經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告獲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名單。

第六章表獎及經費

    第十八條 市政府對獲得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進行表彰和獎勵。由市長向獲獎企業或組織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對每個獲獎企業或組織獎勵人民幣30萬元。獎勵經費由市財政統一安排。

    第十九條 市長質量獎的有效期為三年。獲獎企業或組織可在有效期滿后重新申報。若再次獲得市長質量獎,不得獎金、不占當年市長質量獎評選名額,只頒發證書。

   第二十條 盤錦市市長質量獎評定和管理經費列入當年市財政預算。評定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七章監督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獲獎組織應堅持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鼓勵采用質量管理的新理論、新方法并不斷創新,持續提高組織績效水平。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加強對獲獎企業或組織的監督管理,在獲獎期間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監督檢查。若發現有不能持續保持獲獎條件和發生重大質量、環保、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獲獎資格。

    第二十二條  獲獎企業或組織宣傳獲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榮譽時應注明獲獎年度。

   第二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采取不正當手段取得盤錦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報請市政府取消其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榮譽,收回獲獎證書和獎金,并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四條 參與盤錦市市長質量獎評定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應保守申報企業或組織的商業秘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對違反規定的機構和個人,將取消其評定資格,并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盤錦市市長質量獎標志和證書,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第八章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