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九屆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2017年,我市獲評“國家衛生城市”。從2023年開始,全國愛衛辦每年對已命名的國家衛生城市不定期開展評估檢查。為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確保順利通過評估檢查,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愛國衛生運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迎接國家衛生城市評估檢查為契機,全面落實全國愛衛會頒布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21版)》,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提升城市各項管理水平,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力量,打造干凈、整潔、健康的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滿意度,形成長效機制。為我市鞏固全域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建設健康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二、評估方式
評估檢查主要以隨機暗訪、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佐證資料一般從市、縣(區)網站上獲取或現場查看。
三、評估時間
每年1月份開始至12月底結束。
四、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分為7個方面,即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環境衛生、生態環境、重點場所衛生、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1.將愛國衛生工作納入轄區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衛辦
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
2.轄區內各級愛衛會組織健全。愛衛會辦公室機構、職能、人員、經費等有保障。街道(鄉鎮)、社區(村)、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社區(村)委員會要健全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衛辦
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愛國衛生工作年度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鼓勵轄區范圍內的縣和鄉鎮積極開展國家衛生縣和國家衛生鄉鎮創建,逐步推進全域創建。廣泛開展城鄉群眾性愛國衛生活動。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衛辦
配合部門:各成員單位
4.探索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全過程各環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衛辦
配合部門:各成員單位
5.暢通愛國衛生建議和投訴渠道,群眾對衛生狀況滿意。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國衛辦
配合部門:市統計局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
6.轄區內健康教育網絡健全,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大力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方法。各主要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公共場所設立的電子屏幕和公益廣告等應當具有健康教育內容。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各成員單位
7.轄區內積極開展健康縣區、健康鄉鎮和健康村、健康社區、健康企業、健康家庭等健康細胞建設。建設健康步道、健康主題公園等,推廣“三減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教育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8.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倡導居民維持健康體重。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落實工作場所工間操制度。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文旅廣電局、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各成員單位
9.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轄區內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全面推進無煙黨政機關等無煙環境建設,積極推進控煙立法執法,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各成員單位
(三)市容環境衛生
10.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設施運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類收集容器配置齊全,滿足當地垃圾分類要求。無亂搭亂建等現象,無衛生死角。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時進行保潔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潔、岸坡整潔,建筑工地(含待建、拆遷、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建筑垃圾規范運輸處理,無亂倒垃圾和亂搭亂建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廣告設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規定標準。建筑玻璃幕墻的可見光反射比及其對周邊建筑和交通的影響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12.加強綠化工作,提高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和公園綠地面積,強化綠地管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林濕局
13.生活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完善,生活垃圾、糞便分類收集運輸容器、車輛等設備設施實現密閉化、規范化,生活垃圾、糞便及時清運。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社
14.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
15.積極推進廁所革命,公共廁所設置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實現衛生廁所全覆蓋。主次干道、車站、醫療機構、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的公廁設施不低于二類標準。生活污水有效收集處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廣電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自然資源局
16.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農產品市場布局合理,實行生熟分開、干濕分離;兼營零售業務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做到批發與零售業務分區域或分時段經營。市場活禽銷售區域應相對獨立設置,逐步實現市場無活禽交易。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要結合實際預留消殺防疫空間。臨時便民市場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流動商販管理規范,保障周邊群眾正常生活秩序。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17.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飼養畜禽和野生動物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無非法交易和宰殺野生動物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濕局
18.社區和單位建有衛生管理組織和相關制度,推行垃圾分類,垃圾及時清運,公共廁所符合衛生要求;道路平坦,綠化美化,無亂搭亂建等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局
19.城鄉結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處理、排放設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點)、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公共廁所等設施;衛生清掃保潔及時,垃圾及時清運,普及衛生戶廁;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備路燈;無亂搭亂建等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供銷社
20.加強鐵路沿線兩側環境衛生整治,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無傾倒垃圾、排污等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四)生態環境
21.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
22.加強大氣污染治理,無煙囪排黑煙現象,無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現象。排放油煙的餐飲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23.區域環境噪聲控制良好,聲功能區夜間環境質量達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文旅廣電局
24.各級水環境功能區全部達到要求,未劃定功能區的水質不低于五類。無亂排污水現象,無黑臭水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
2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轄區內重點河湖主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
26.轄區內應建有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各類醫療廢物處置能力應滿足處置需求。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重點場所衛生
27.公共場所實行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衛生許可證件齊全有效,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28.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店、小歌舞廳、小旅店等經營資格合法,衛生管理、硬件設施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29.學校、幼兒園和托育機構的教室、食堂(含飲用水設施)、宿舍、廁所等教學和生活環境符合相關國家衛生標準或規定。學校按照規定設立校醫院或衛生室,校醫或專(兼)職保健教師配備比率達標,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機制健全并嚴格執行。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
30.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達標。中小學生近視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轄區內無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件。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教育局
31.轄區內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及時申報。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依法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殘聯、市醫保局
32.旅客列車車廂、輪船客艙和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衛生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六)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
33.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事故,依法報告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市應急局
34.加強小餐飲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無固定經營場所的食品攤販實行統一管理。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市商務局
35.積極推行明廚亮灶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落實清洗消毒制度,防蠅防鼠等設施健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36.轄區內積極推廣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導“光盤行動”。轄區內無販賣、制售、食用野生動物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市場監管局
配合部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
37.市政供水、自備供水、居民小區供水管理規范,供水單位有衛生許可證。二次供水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按要求開展水質監測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水務集團、市農業農村局
(七)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
38.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實現健康目標相適應的衛生健康事業投入機制。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持續降低。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9.強化重大傳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甲、乙類法定傳染病發病情況穩定。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置公共衛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發熱門診、腸道門診、預檢分診符合有關規定。近3年轄區內未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直機關工委、市應急局
40.多措并舉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持續提升人均預期壽命。按照國家免疫規劃和當地預防接種工作計劃,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推進醫養結合服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
41.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呈下降趨勢。健全重大事件處置中的社會心理健康監測預警機制,強化心理健康促進和心理疏導、危機干預。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規范。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醫保局
42.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機構建設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注冊護士數、公共衛生人員數、藥師(藥士)數和萬人口全科醫生數等指標符合所在地區域衛生規劃要求。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43.推動火車站、公路(水路)客運站等交通樞紐以及學校、景區、機關單位、商場超市等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配置和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儀(AED)等醫療急救設備和藥品。對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點行業人群開展急救知識與技能培訓,引導全社會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委網信辦
44.構建和諧醫患關系,醫療衛生人員具備安全的工作條件,執業環境逐步改善。轄區內無重特大刑事傷醫案件。臨床用血來自自愿無償獻血。無無證行醫、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醫療廣告。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
45.建立政府組織和全社會參與的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機制。掌握轄區病媒生物孳生地情況、密度變化和侵害狀況。各類孳生環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衛生健康委
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直機關工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國愛衛辦規定,今后對國家衛生城市實行常態化管理,不定期評估檢查。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評估確定的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進一步明確任務,對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逐項抓好落實,確保評估達標,給市民創造更整潔健康的環境。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積極宣傳,進一步動員全市廣大干部群眾投入到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當中。新聞媒體要開辟專欄,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加強督查,推進落實。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舉一反三,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主動協調解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市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國衛辦)要根據此方案制定具體措施,并組織督導組對各縣區不定期進行檢查指導。對整改落實不到位、行動緩慢的,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