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九屆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
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21〕1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新發展理念,科學合理劃分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適當加強市在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事權,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保護好自然生態環境,為建設綠色低碳文明美麗的宜居盤錦、加快構建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內容
在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生態環境規劃制度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執法、生態環境管理事務與能力建設、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領域其他事項五個方面市與縣區的財政事權。原則上將受益范圍覆蓋全市的生態環境領域事務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統一安排各級政府共同落實、跨區域跨流域以及重點區域的生態環境領域事務,確認為市和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將縣區域范圍內的生態環境領域事務確認為縣區級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市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方式給予一定支持。
(一)生態環境規劃制度制定
市級財政事權。全市性生態環境相關規劃、跨縣(區)域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市重點流域海域生態環境規劃、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和全市性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其實施方案制定等事項。
縣區級財政事權。區域內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及其實施方案制定等事項。
(二)生態環境監測執法
市級財政事權。全市性生態環境監測網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全市性主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環境執法監測、調查評價與考核,年度“市級生態環境監測方案”涉及全市重點流域、海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重點污染源及入河入海排污口監測,典型海岸帶生態系統碳匯監測,全市性環境執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市級執行情況及生態環境質量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市級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和督察及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等事項。
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省事權以外的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監測,省事權以外的重點污染源及排污口監測,市內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事項,及較大生態環境應急事件應急監測等事項。
縣區級財政事權。區域內生態環境監測網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區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與考核,區域內一般及較大生態環境應急事件應急監測,省、市事權以外重點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及排污口監測,區域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事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縣區執行情況及生態環境質量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縣區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和督察及能力建設等事項。
(三)生態環境管理事務與能力建設
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及事中事后監管,全市性的重點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等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設置監督管理,全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具體實施及監督管理,全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管理,全市性生態環境普查、統計、專項調查評估和觀測,全市性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的全市性生態保護修復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性輻射安全管理、環境安全管理、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全市環境信息發布等事項。
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市內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事項。
縣區級財政事權。區域內由縣區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評管理,以及區域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監管,重點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等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落實,轄區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的評估和復核,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監督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具體實施及監督管理,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督管理,生態環境普查、統計、專項調查評估和觀測,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的生態保護修復指導協調和監督,輻射安全管理、環境安全管理、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環境信息發布等事項,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等事項。
(四)環境污染防治
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放射性污染防治,土壤、固體廢物、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全市范圍內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跨市界、重點流域以及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防控和修復等事項。適當加強市在跨市界、跨區域以及全市范圍內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方面的事權。
縣區級財政事權。區域內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化學品污染防治,市給予適當補助;其他大氣污染防治和水(含地下水)污染防治,噪聲、光、惡臭、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等事項。
(五)生態環境領域其他事項
市級財政事權。研究制定市級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技術規范等事項。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事項。
縣區財政事權。研究制定區域內生態環境領域政策、技術規范等事項。
生態環境領域國際合作交流有關事項,市、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標準按照外事領域改革方案執行。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責任,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
各級政府要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根據本方案確定的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規定做好預算安排,切實履行支出責任,確保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要堅持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推進縣以下改革
各縣區政府要參照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合理劃分生態環境領域縣區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加強縣區級統籌,適當增加和上移生態環境領域縣區級支出責任,加大對縣區域內承擔重要生態功能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增強縣區級政府保障能力,避免基層政府承擔過多支出責任。
(四)協同推進改革
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有機組成,也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要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適時修訂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實現權、責、利相統一。
四、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