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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gaj-2022-120201 | 主題分類: | 2022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關于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3號建議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2-10-17 | |
主 題 詞: |
關于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3號建議的答復
[A1]
[同意公開]
盤錦市公安局
對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關于對規范老年人
代步車建議(第103號)的答復
張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老年人代步車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你的建議對如何做好老年代步車交通管理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
一、我市老年人代步車基本情況
目前,由于老年代步車價格便宜、方便實用,又以新能源車輛出現在市場,群眾購買后用于代步、接送孩子上下學,買菜等又因行駛便利、適于停放很受群眾所接受,有的銷售企業以購買后不需要登記上牌,不需繳納稅費進行宣傳,加速了我市老年代步車的迅速增長。市場上老年代步車未按照現行國家標準來指導生產,其設計時速都在35公里/小時以上,空車質量都在40千克以上,剎車制動、安全設施、最高時速等技術參數均達不到國家機動車產品安全技術標準,不具備上路行駛的安全條件,但大部分車輛的設計時速和外形尺寸等已經超過非機動車標準在道路執法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依據國家工信部公告規定,非標電動三四輪車不屬于機動車范圍,因此這些電動這些電動三四輪低速車輛產品均未列入《國家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中,所以按規定不允許上路行駛。一方面市場有一定需求,另一方面生產企業也沒有相應的國家強制標準指導生產或要求通過強制安全認證,企業生產門檻低,企業要么是制定企業標準組織生產,要么是參照相關產品標準組織生產,導致這類車輛在生產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上基本處于模糊狀態。此類低速電動車輛產品種類多,產量也在逐年增長,但依法管理法律依據不足,質量執行標準也存在空白,存在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
二、加強老年代步車交通管理的措施
公安交管部門做為老年代步車管理整治的末端。存在著管理難度大,易引發社會矛盾等問題。在工作中,交管部門將從源頭監管、路面整治和宣傳引導等方面,進一步完善老年代步車的交通管理。
(一)強化源頭聯管共治。公安交管部門將在路面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規生產、銷售企業、車型信息,及時通報給同級市場監管、工信部門,深挖根源、延伸治理,嚴格追究生產、銷售企業的違法責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警示一片”,建立長效聯合監管機制,嚴格依法消除源頭隱患。
(二)強化路面秩序整治。2021年,交管部門按照省交管局和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開展了低速電動車(含老年代步車)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2500余起。在下一步工作中,交管部門將嚴格限制不符合上路標準的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對老年代步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嚴管、嚴查、嚴糾、嚴罰,營造嚴格、有序、規范的管理氛圍;強化相關部門聯動執法,建立聯合工作機制,使老年代步車管理從源頭產銷到末端治理都起到明顯效果。
(三)強化交通宣傳引導。針對老年代步車駕駛人員交通知識薄弱,安全意識差等現象,交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駕駛人交通安全的宣傳力度,教育廣大群眾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違規的老年代步車,并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和互聯網新媒體,向廣大市民宣傳交通法律法規、安全常識,曝光典型案例,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盤錦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