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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206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給予農村“兩委”人員保險待遇的建議》第19號建議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08 | |
主 題 詞: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給予農村“兩委”人員保險待遇的建議》第19號建議的答復
李長君代表:
您提出關于給予農村“兩委”人員保險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村“兩委”成員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
自2016年我市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改革以來,我市農村“兩委”成員納入城鄉社區工作者統一管理,建立了薪酬體系,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2020年8月,為推進城鄉社區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發展,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進一步提高城鄉社區工作者的保障水平,市委、市政府印發的《盤錦市關于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的實施意見》。
二、保險待遇構成和經費來源
《盤錦市關于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的實施意見》規定,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落實社會保險、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等待遇、城鄉社區工作者的生活補貼、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承擔部分)、大額補充醫療保險(不含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不含個人承擔部分)、采暖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縣區財政承擔。市財政局統籌全市城鄉社區工作者生活補貼經費、其他保障待遇經費,按照市民政局核定的補助人數,給予各縣區40%的補助資金。
1.社會保險。城鄉社區工作者參照我市城鎮企業職工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項社會保險。
2.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繳納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個人承擔50%。
三、各縣區落實情況
目前,按照《盤錦市關于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的實施意見》,雙臺子區和大洼區正在落實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規范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5項社會保險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盤山縣和興隆臺區已經按照最新標準落實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和保險待遇,各縣落實待遇的起始時間為2020年10月1日。
盤錦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