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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239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治理在交通崗發小廣告的建議》第43號建議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08 | |
主 題 詞: |
對市八屆人大五次會議《關于治理在交通崗發小廣告的建議》第43號建議的答復
張晨曦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治理在交通崗發小廣告的建議已收悉,為有效遏制非法小廣告亂象,進一步美化城市環境,結合工作職責,在城區范圍內開展了張貼、噴涂和散發小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1、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市城管執法局于4月下旬正式啟動市容市貌“百日攻堅”行動,制定并下發了《市城管執法局關于開展市容市貌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分工,同時,市城管執法局黨組召開張貼、噴涂和散發小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要求各縣區執法大隊對交通路口、學校周邊、商業街、公園廣場等散發小廣告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2、聯合整治,嚴格執法。市城管執法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自5月12日起開展街面秩序整治,市城管執法支隊機動大隊、轄區執法大隊與市公安交警部門各組成兩個聯合整治工作組,緊密配合,對興隆臺區和雙臺子區流動餐車占道經營、運輸渣土車輛未苫蓋帶泥上路、交通路口散發小廣告、二手車占道經營、僵尸車等現象進行集中整治。實施錯時管理和長效管理相結合,重點對散發小廣告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對違規發布廣告企業進行約談,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逾期未整改的依據《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依法查處。對違法企業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依法將處罰結果錄入企業聯合懲戒系統,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年初以來,共清理散發小廣告人員1248人次,暫扣沒收宣傳品20850余份;聯合整治期間,約談了百樂匯歌廳、海爾電器有限公司、萬科、中交凱旋城、振江金融等廣告企業29家,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9份,截至目前對已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的企業未發現有再次散發廣告行為,整治效果明顯。
3、清理張貼、噴涂小廣告。重點對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區、商業網點、商家卷簾門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及市政公用設施、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貼、懸掛宣傳品等非法小廣告進行清理整治,并依法對行為人及責任單位進行查處。同時,雙臺子區執法大隊和興隆臺區執法大隊行動迅速,積極協調轄區街道社區、京環集團、物業公司按照先難后易、先重后輕的原則清理轄區內主次干道、街巷及住宅小區內部、沿街商戶卷簾門的涂寫、刻畫及張貼的宣傳品,東風市場及雙興、樂園、金河等住宅小區張貼噴涂廣告已清理完畢。截至目前,各部門清理張貼、噴涂廣告2952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調動社會力量,營造整治氛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方式,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整治、清除工作中來,鼓勵沿街商戶自行清除卷簾門上的張貼、噴涂廣告,按照疏堵結合的工作思路,結合居民需求,在街道、社區內設置廣告宣傳欄,允許發布合法信息,滿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2、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整治合力。城市張貼、噴涂和散發廣告整治行動點多、面廣、線長、任務繁重,積極協調各縣區政府、京環集團、物業公司對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區、商業網點、商家卷簾門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及市政公用設施、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貼的小廣告及時組織清除干凈,確保市容環境干凈、整潔。
3、堅持依法行政,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整治和處罰力度,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和屢教不改的違規責任人,從嚴從重懲治,決不手軟。同時,在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整治管理力度,各部門保持聯動,持續開展整治非法小廣告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盤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