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建議提案承辦單位調整后通知》(盤督字〔2017〕54號)要求,由市人民銀行承辦落實第21號提案,現結合履職實際,就推動盤錦市預付費服務行業出臺具體規定的相關事項做出解答,具體如下。
根據第21號提案提出的關于推動盤錦市預付費服務行業出臺具體規定的建議。市人民銀行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本提案中所指出的預付費消費行業及行為等,從屬于商業預付卡管理的范疇。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5號,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商業預付卡以預付和非金融主體發行為典型特征,按發卡人不同可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
《意見》明確,人民銀行要嚴格按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的規定,加強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的監督檢查,完善業務管理規章,維護支付體系安全穩定運行。“未經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一經發現,按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予以查處;金融機構未經批準,不得發行預付卡”。
《意見》要求,對商業企業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商務部門要加強管理,抓緊制定行業標準,適時出臺管理辦法。同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單用途預付卡預付資金的監管,防范資金風險。
《意見》要求,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消費維權工作力度,嚴厲打擊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及時開展相關消費提示,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鑒于以上規定,本提案所指出的餐飲、購物、健身、美容美發、洗車、洗衣、洗浴、兒童游樂、教育培訓、皮鞋養護、電信、租車等諸多服務性領域的預付卡均為單用途預付卡,不屬于人民銀行的監管范疇。建議由商務、工商等部門協調解決。市人民銀行將在職責權限內,一方面,繼續履行好對銀行機構業務規范管理,維護支付體系安全穩定等責任,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另一方面,積極配合商務、工商等職能部門建立本地區的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等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盤錦市中心支行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