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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sfj-2022-118152 | 主題分類: | 2023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九屆一次會議關于推進“村 (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的提案 (第46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3-08-0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九屆一次會議關于推進“村 (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的提案 (第46號)提案的答復
孫葉青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的提案收悉,先答復如下:
一、全市“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現狀
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綜合機制,根據省政府關于“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兩年以來,我市積極推進“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建設,我市現有283個村、242好人社區,已經全部建成“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為廣大人民群眾搭建了一個反映訴求、獲得幫助、化解糾紛的平臺,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2020年以來,“村(居)民評理說事點”調處矛盾糾紛5000余件,收集群眾信息13000余條,開展普法宣傳1600余件次,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8000余件。
二、下一步工作具體措施
(一)建立可借鑒可推廣的評理說事制度體系
加強調查研究,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特點,以人民群眾需求為導向,優化完善“開門說事”“便民答事”“評理調事”的說事方式,使其更具生命力。探索建立適合本地區實際的評理說事點與“兩所”聯動、鄉村互動融合發展的基層治理模式,發揮合力,提升效能,形成一整套可借鑒可推廣的工作機制.繼續堅持完善“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崗位責任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服務承諾制度、限時辦結制度、定期回訪制度,不斷提高化解矛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眾對“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工作的信任度、支持度和滿意度。
(二)建立可延伸可拓展的評理說事職能優化體系
強化“村(居)民評理說事點”職能作用發揮,拓展功能定位,延伸服務觸角。探索建立“多員合一”機制,將調解員、信訪員、輔警等基層治理力量同時由評理說事員擔任,解決基層治理合力不足的問題,將評理說事工作向代辦法律援助、代辦信訪事項等方面延伸,切實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強化法治宣傳功能,將評理說事工作向法治宣傳教育領域拓展,將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融入到評理說事工作實踐中去,線上線下協同發力,引導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建立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的評理說事服務支撐體系
加強市、縣(區)人民調解中心和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建設,配齊配強社區(村)法律顧問,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組建專業法律團隊,為“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提供法律服務支撐。加強人民調解專家庫建設,提升調解工作專業化水平,為“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化解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提供人才支撐。加強人員培訓力度,把評理說事員納入“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計劃,為“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提供智力支撐。推廣使用“評理說事”微信小程序-“慧評理”,提高調解工作質效,為“村(居)民評理說事點”提供信息化支撐。
(四)建立模范典型機構團隊及人員的評理說事引領示范體系
大力發掘和宣傳評理說事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優秀說事點和說事典型案例,宣傳推廣先進做法、成熟經驗和取得的成效,典型引領,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工作。注重樹立和培養模范典型團隊及人員,如阜蒙縣張彪及其團隊,弘揚干事創業的英模精神,發揮工作品牌效應,激勵全體評理說事人員和廣大司法行政干部從榜樣身上汲取力量,積極投身評理說事工作。充分發揮個人品牌調解室引領示范作用,大力推廣和弘揚沈陽市“王公正”個人調解室、東港市“老蔡”個人調解室、阜蒙縣“彪哥”個人調解室等品牌調解室的工作方法和品格精神,運用個人魅力和獨特方式,積極參與評理說事工作,全面提高“村(居)民評理說事點”工作質效。
(五)建立重心下移運行高效的評理說事保障體系
市、縣兩級要加大對“村(居)評理說事點”的投入,把“村(居)評理說事點”建設及運行成效作為資金投向的重要依據,提高說事點的經費保障水平。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評理說事員(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勞務費用問題,并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落實“以案定補”制度,結合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案件補貼標準。探索建立評理說事員人身保障機制,鼓勵為評理說事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提高他們的榮譽感、價值感和獲得感。
盤錦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