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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394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加強城市文明養犬管理的提案》第74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加強城市文明養犬管理的提案》第74號提案的答復
辛榮嘯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城市文明養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市已于2015年8月31日盤錦市第七屆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盤錦市養犬管理辦法》,成立了盤錦市犬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衛健委等13個成員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成立犬類管理大隊,負責具體工作落實。
一、加強宣傳工作力度
利用網絡、報紙、廣播和電視等媒體,廣泛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宣傳活動。在人員聚集場所,通過設立公示牌、開辦宣傳欄、制作宣傳展板、張貼宣傳材料等形式,對養犬管理相關法規進行宣傳,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全面提升犬主自律意識,做到依法文明養犬。
二、加大涉犬案件的查處力度
公安機關作為犬類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將抽調專人組建專門的執法隊伍,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工作。在遛犬高峰時段,加大執法力度和巡查頻次,查處不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遛犬不掛犬牌、遛犬不束犬鏈、到禁止遛犬區域遛犬、飼養禁養犬等違法行為。并充分調動社區工作者、網格員、物業保安的工作積極性,發揮其特有的優勢作用,共同管控不文明養犬行為。
三、加強市犬只收容所建設
2020年6月22日,市犬只收容所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該收容所占地面積9300平方米,設有辦公、診療、飼養、隔離等四大功能性區域,各類犬舍78間,人員編制17人,包括2個專業捕犬隊伍。目前,捕犬車輛和基礎設施配備完畢。為了加強管理,制定出臺了《盤錦市犬只收容所管理辦法》等8個相關配套法規,對犬只接收、轉移、免疫、飼養、領養等日常管理進行規范。同時,每周四舉行“對外開放日”活動,接受廣大市民的認養、領養犬只。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支持與關注,也歡迎您以后對我們的工作加強監督、及時提出寶貴意見。
盤錦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