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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3497 | 主題分類: | 2020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提案》第075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11-0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提案》第075號提案的答復
潘丕奇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視,并成立專班推進落實,現答復如下:
一、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關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我市得以正確實施,圍繞經濟發展中心、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原則,進一步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切實讓企業心無旁騖、靜下心來搞生產,實現企業生產經營“零干擾”,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快推動盤錦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建立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雙備案”制度
一是圍繞“有求必應、無事不擾”,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赴企調研、評估、上門服務等公務活動,以及要求企業參與會議、研討、培訓、宣傳等社會活動行為實行“雙備案”制度;二是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開展涉企公務活動以及要求企業參與社會活動行為,需填寫“涉企公務活動備案表”,經雙方確認后,涉企活動相關單位要做好“涉企公務活動備案表(單位留存聯)”存檔管理,并將“涉企公務活動備案表(企業留存聯)”交由企業備案管理。
三、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監督檢查
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赴企業開展公務活動以及要求企業參與社會活動行為時,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優化活動時間和內容,不得強制要求無關聯企業參加公務活動,避免重復開展、敷衍開展、無效率開展,避免隨意增加企業負擔、干擾企業正常運轉,嚴禁以“活動”為名吃拿卡要,以公權力部門的“健身”“瘦身”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責任分工
一是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及相關企業要做好“涉企公務活動備案表”的日常備案管理;二是各級營商部門要做好本地區涉企公務活動備案情況的抽查監管工作;各級督考部門要會同營商局做好涉企公務活動備案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三是市紀委黨風監督室負責對未經備案擅自赴企業開展公務活動以及要求企業參與社會活動行為,特別是無故干擾企業經營、增加企業負擔、借機吃拿卡要等造成惡劣影響的部門及個人依紀依規進行問責。
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并且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市營商局將始終堅持目標導向、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結果導向,努力為我市企業生產經營創造最優發展環境。感謝您對我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提出的“規范涉企調研和參與社會活動”建議,您的寶貴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
盤錦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