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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3507 | 主題分類: | 2020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提案》第085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11-0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提案》第085號提案的答復
胡春華、付曉倩委員: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提案》,已由市政府交由我局承辦。首先感謝您對我市教育事業的關心和關注。現答復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19年12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廳字〔2019〕54號)文件出臺后,市教育局第一時間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組織研究全市教育系統對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項目進行梳理,經過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各學校反饋意見的分類匯總后,建議將創城迎檢志愿服務交通崗執勤、縣區政府重強抓督查督辦兩項任務進行清理,對學校語言文字達標建設、學校衛生健康工作等7項工作建議精簡,對學校養成教育檢查評比、課堂教學評優活動等12項工作建議保留。
4月7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征求遼寧省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負擔事項清單意見的函》,省教育廳梳理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事項清單共44項,擬出臺減輕負擔12條。
二、我市進展情況
1.規范進校園活動。市教育局已經初步形成《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方案明確提出“對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面向中小學生(幼兒園)開展的,未列入課程標準綱要的各類走進校園或組織學生走出校園的主題教育活動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各市、縣區范圍開展的進校園活動統一由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形成進校園活動清單。除時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時性、事先無法計劃的活動外,凡未經審核認定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參加。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建立管理制度,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統籌安排各類進校園活動。通過合理整合精簡、科學篩選分解各類進校園活動,嚴格控制進校園活動的總量和時長,提升進校園活動的質量。以營利為目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已納入日常教學的相關專題活動;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如各類“小手拉大手”活動;上級部門已舉辦的類似活動一律不允許予以認定?!?。初步擬定待省出臺《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實施意見》出臺后,對我市文件進行修改完善并在征求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意見后進行下發。
2.形成減負事項清單。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征求意見稿內容,已初步形成《盤錦市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事項清單意見》,待省教育廳文件正式下發后,將結合我市實際進行修改完善。
3.推行校長職級制。市教育局2020年將探索校長職級制改革工作納入教育系統重點工作。在不斷完善“縣管校聘”改革,逐步實行校長職級制改革,去除學校行政化。讓愛教育、懂教育,有著高超的管理智慧和工作魄力的教育家型校長脫穎而出,使校長的工作重心從“做官”轉向“治學”,從校長選拔的源頭上保證“專家治?!?。
三、下步工作計劃
待《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工作方案》《盤錦市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事項清單意見》正式出臺后,市教育局擬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各縣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考核內容,對各縣區履行政策進行開展常態化督查。同時,建立完善相關工作監督舉報機制,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市教育局將全力確保減輕中小學和教師負擔工作落到實處,讓中小學和教師更好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我們相信,在有您這樣一批關心和關注盤錦教育事業的有識之士的支持下,盤錦未來的教育事業一定會取得更大的進展。衷心感謝您對盤錦教育的關注、關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和關注我市的教育事業。
附件:1.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2.盤錦市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事項清單意見
盤錦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
關于規范中小學進校園活動的工作方案
教育為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始終關心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并積極通過各種形式參與育人工作,形成了全社會與學校共同育人的良好氛圍。但是,近年來,由于缺乏統籌規劃,進校園活動不斷增加,一些活動未遵循教育規律,未起到應有的教育效果,使得學校疲于應對,對學校日常教學秩序造成了干擾。為營造潛心育人校??沙蓛敉恋男@環境,減少學校非教學負擔,切實提高進校園活動的成效,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規范我市中小學各類進校園活動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中辦《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及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全面規范各類進校園活動,切實減輕學校、教師和學生的不合理負擔,遵循教育規律,精選活動內容,提高進校園活動教育效果,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通過靈活的開展方式和豐富的主題內容,開拓學生視野,提高學習興趣,培養實踐能力,使進校園活動成為學校教育活動的有效補充,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生為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活動主辦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學校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核心任務是培養人。杜絕一切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活動;杜絕一切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活動;杜絕一切相關部門為完成任務需要的形式主義活動。
?。ǘ﹫猿謴膰勒J定。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的進校園活動,須統一由市教育局認定,在各縣區范圍開展的進校園活動統一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形成進校園活動清單。除時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時性、事先無法計劃的活動外,凡未經審核認定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參加。
?。ㄈ﹫猿忠幏豆芾怼H懈骷壗逃姓块T要建立管理制度,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統籌安排各類進校園活動。通過合理整合精簡、科學篩選分解各類進校園活動,嚴格控制進校園活動的總量和時長,提升進校園活動的質量,回歸進校園活動的本質。
(四)尊重學校自主權。對各級進校園活動清單中的活動,學校可以根據自身的師資力量、教育設施、生源狀況、學校特色和學生興趣等現狀,在遵循師生和家長意愿的前提下,自主選擇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素質教育開展的活動進校園。各部門要充分尊重學校的自主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家課程要求,有權拒絕未經審核認定、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進校園活動。
三、規范對象
本方案中的進校園活動特指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面向中小學生(幼兒園)開展的,未列入課程標準綱要的各類走進校園或組織學生走出校園的主題教育活動。
四、主要措施
?。ㄒ唬┮幏哆M校園活動認定標準
1.進校園活動認定的基本標準: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活動經過精心設計;公益、免費;以教育學生為目的;未被國家和地方課程標準綱要覆蓋。
2.下列活動一律不予認定:以營利為目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已納入日常教學的相關專題活動;主體不是學生的活動,如各類“小手拉大手”活動;上級部門已舉辦的類似活動。
?。ǘ┮幏哆M校園活動申報認定程序
1.申報流程。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于每年1月和7月(2020年另行安排)向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申報下學期的進校園活動,即面向全市進校園的活動向市教育局申報,面向縣區進校園的活動向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申報,教育行政部門匯總申報材料后集中認定。時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時性、突發性的活動進校園,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申報,簡化流程。
2.申報內容。主要包括活動目的、開展對象、內容方式及開展時間四個方面?;顒幽康氖侵高M校園活動必須符合教育規律,申報時闡明活動的目的或意義。活動對象是指活動在進校園前要根據學生的生理、心理、年齡特點明確開展的對象,要與學生的年齡階段、知識層次、接受能力相適應。內容方式是指進校園活動的內容和方式要精心設計,盡可能融入到學校的日常教育活動中,科學合理設置進校園活動方式。開展時間是指進校園活動要統籌安排提前規劃,控制進校園活動的持續時間。
(三)嚴格執行進校園活動清單管理
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進校園活動,制發進校園活動清單并公布。學校每學期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活動清單中選擇不超過5項進校園活動進行組織開展。在活動開展中,學校要創新內容形式,促進活動與教學相結合,充分發揮廣大師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建立健全監督反饋長效機制
市教育局設立進校園活動監督舉辦電話,由相關處室負責進校園活動舉辦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完善相關工作監督舉報機制,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舉報電話。設立進校園活動專項監督員,督促落實好進校園活動集中整治工作。對于學校普遍反映耗時過長、過程過繁、或與申報方案嚴重不符等各類進校園活動,要積極制止和撤銷。
五、步驟及工作要求
共分三個階段,時間為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第一階段:啟動整治工作(9月1日-9月30日)
全面啟動整治工作,下發市級整改規范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措施等。設立市級進校園活動監督舉報電話和落實市、縣區兩級進校園活動專項監督員,組織相關處室對現有進校園活動的舉辦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反饋。
第二階段:落實整改任務(10月1日-10月30日)
開展2020學年第一學期市級進校園活動申報工作,主辦單位填寫《盤錦市中小學(幼兒園)進校園活動申報表》,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申報,由市教育局認定后按清單形式對外公布。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盡快啟動2020學年第一學期進校園活動申報認定工作,于10月30日前下發并公布區縣級進校園活動清單。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階段(10月30日-12月31日)
各區縣在11月30日前報送進校園活動集中整治工作報告到市教育局。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責任,采取扎實有效舉措,確保進校園活動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切實減輕中小學校師生非教育教學工作負擔。
附件2
盤錦市減輕中小學校和教師事項清單意見
序號 |
事項號 |
事項性質 |
事項名稱 |
教育廳牽頭處室 |
牽頭單位 |
市教育局牽頭科室 或市直部門 |
1 |
一 |
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 |
遼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高中評估認定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2 |
遼寧省中小學三好生評選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3 |
遼寧省新課程新教材實施示范區示范遴選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4 |
遼寧省中小學電腦制作 |
學前與高中敎育處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5 |
遼寧省“一師優課、一課一名師”評選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6 |
遼寧省創建少數民族特色校園文化建設示范學校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7 |
遼寧省中小學名優教師校長成長計劃評選 |
教師工作處 |
省教育廳 |
市教師進修學院 |
||
8 |
遼寧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
教師工作處 |
省教育廳 |
高職成科(人事科) |
||
9 |
遼寧省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 |
教師工作處 |
省教育廳 |
高職成科(人事科) |
||
10 |
一 |
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 |
遼寧省敎育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 |
教師工作處 |
省教育廳 |
高職成科(人事科) |
11 |
遼寧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與評估 |
督導處 |
省教育廳 |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
||
12 |
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 |
督導處 |
省教育廳 |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
||
13 |
遼寧省義務教育質量監測 |
督導處、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
||
14 |
遼寧省中小學圖書館(室)建設與圖書應用督查評估 |
教宵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15 |
遼寧省中小學優質課、優秀教學案例評比展示 |
教胄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16 |
遼寧省中小學體育藝術學科優質課和教師基本功評比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師進修學院 |
||
17 |
遼寧省中小學及幼兒園優秀自制教具展評 |
教宵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18 |
遼寧省中小學實驗教學說課與實驗技能評比 |
敎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19 |
遼寧省中小學三隊兩組一活動的常規評比 |
敎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20 |
遼寧省幼兒園優秀游戲活動評選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21 |
遼寧省中小學優秀班會評選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22 |
遼寧省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
學校安會與體衛藝敎育處 |
省教育廳 |
辦公室(安全科) |
||
23 |
二 |
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社會事務迸校園事項 |
遼寧省青少年科學影像節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基礎教育科 |
24 |
遼寧省百名文體名家走進內地民族班學校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民委 |
基礎教育科 |
||
25 |
遼寧省信息與通訊技術環境下教育教學創新展示評選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26 |
遼寧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孥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27 |
遼寧省青少年機器人競賽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28 |
遼寧省高中生“英才計劃”項目試點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基礎教育科 |
||
29 |
遼寧省青少年科學調查體驗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30 |
遼寧省高??茖W營活動 |
學前與高中教育處 |
省科協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31 |
遼寧省中小學生好作文網絡征集、校園心理劇展評 |
義務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32 |
遼寧省中小學?!皩W習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題閱讀 |
義務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基礎教育科 |
||
33 |
遼寧省教育系統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
學校安全與體衛藝教育處 |
省政法委 |
辦公室(安全科) |
||
34 |
遼寧省中小學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
學校安全與體衛藝教育處 |
省教育廳 |
辦公室(安全科) |
||
35 |
三 |
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統籌規范精簡相關報表考核亊頊 |
全國教育經費統計調查 |
財務審計處 |
省教育廳 |
計劃財務審計科 |
36 |
全省基礎教育學校(機構)統計調查 |
發展規劃處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37 |
全國教育系統建設投資完成情況調查 |
發展規劃處 |
省教育廳 |
計劃財務審計科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38 |
全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機構)統計調查 |
發展規劃處 |
省教育廳 |
高職成科(人事科) |
||
39 |
全省學生資助信息數據采集、統計與上報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40 |
各市命題教師及教研員信息采集和統計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師進修學院 |
||
41 |
全國中小學教育裝備統計調查 |
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
42 |
四 |
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師培訓事項 |
全省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提升培訓 |
教師工作處、教育學院 |
省教育廳 |
市教師進修學院 |
43 |
五 |
其他 |
遼寧省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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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疫情防控指揮部 |
辦公室(安全科) 市教育事業發展服務中心 |
44 |
上級部門臨時交辦的督查檢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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