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醫保發〔2022〕18號 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委 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任務分工的通知
盤醫保發〔2022〕18號
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委 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任務分工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完善盤錦市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推進實施健康盤錦戰略,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的通知》(遼委發〔2021〕9號)精神,現將《盤錦市貫徹落實〈遼寧省委 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盤錦市貫徹落實《遼寧省委 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任務分工
盤錦市醫療保障局 盤錦市教育局
盤錦市民政局 盤錦市財政局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盤錦市衛生和健康管理委員會
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盤錦市營商局
盤錦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
盤錦銀保監分局
2022年12月10日
盤錦市醫療保障局綜合辦公室 2022年12月10日印發 |
(此件予以公開)
盤錦市貫徹落實《遼寧省委 省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 制度改革的意見若干措施》任務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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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標 | 工作任務 | 責任部門 | 完成時限 | 備注 | |
一、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 | (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 1.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全民,職工和城鄉居民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分類保障。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 持續推進 | |
2.確保完成省定的年度參保擴面指標。 | 市醫保局、市教育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3.以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殘疾人、生活困難人員等群體為重點,完善參保政策,加強宣傳引導,優化參保服務,促進應保盡保。 | 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 持續推進 | |||
4.加快實現參保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動態更新、實時查詢,跟進國家信息共享平臺建設,運用國家平臺數據解決重復參保問題,全面提升參保信息質量。 | 市醫保局、市營商局 | 2025年 | |||
(二)完善籌資繳費政策 | 5.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況,按規定動態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6.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的比例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相結合,個人繳費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三)防控基金運行風險 | 7.繼續實行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市級統籌。 | 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8.科學編制醫療保障基金收支預算,推進預決算精細化管理,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9.開展基金中長期精算分析,基金運行分析,強化基金預算執行,加強基金運行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確保基金可持續運行。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二、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 | (四)落實待遇清單制度 | 10.落實國家、省明確的政府決策權限,推進醫療保障制度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標準化,逐步實現醫療保障管理服務規范、待遇公平適度。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11.按照國家和省待遇清單,全面梳理我市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及各項待遇標準,取消超出清單授權范圍的政策,糾正過度保障和保障不足問題,確保實施公平適度保障。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2年 | |||
(五)鞏固住院保障水平 | 12.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發揮基本醫療保險的主體保障功能,合理確定起付線、支付比例、年度支付限額等待遇標準。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13.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適度提高職工高額補充醫療保險封頂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按照醫療費用分段確定,在60%的基礎上適度提高,不設封頂線。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5年 | |||
14.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職工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5年 | |||
(六)健全門診保障機制 | 15.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科學合理確定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和計入水平。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2年 | ||
16.建立健全職工醫保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保障機制,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并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2年 | |||
17.完善居民醫保門診保障政策,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保障政策,逐步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年度支付限額。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2022年 | |||
18.落實全省統一的門診特慢病政策,提高門診特慢病保障能力。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財政局 | 2022年 | |||
(七)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 19.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等困難群眾,以及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嚴重影響基本生活的大病患者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 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 2022年 | ||
20.依據困難程度,對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分類資助,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和符合規定的門(急)診費用給予分類救助。 | 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 2022年 | |||
21.加大財政對醫療救助的投入力度,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按規定統籌提高年度救助限額,合理控制困難群眾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比例。 | 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八)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 | 22.在突發重大疫情等緊急情況時,根據疫情醫療救治需要及時向救治機構預撥周轉金,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后結算。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23.健全重大疫情醫療費用醫保支付政策,將疫情救治所需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及醫用耗材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規定有針對的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實施疫情救治醫療費用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財政補助綜合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九)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 | 24.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醫療需求保障水平。 | 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25.完善和規范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探索推動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向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模式過渡。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26.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用足用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支持推行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普惠型健康保險。 | 市醫保局、盤錦銀保監局 | 持續推進 | |||
27.鼓勵社會慈善捐贈,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建立我市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 |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十)探索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 | 28.組織開展好國家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建立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 | 2025年 | ||
29.基本形成適應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建立健全滿足群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并實現常態化運行。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 | 2022年 | |||
30.根據試點運行情況,將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范圍擴大到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群。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2025年 | |||
三、健全管用高效的 醫保支付機制 | (十一)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 | 31.繼續實行全市醫保基金預算下的總額控制。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之間協商談判機制,促進醫療機構集體協商。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32.結合信用等級評定,按協議約定向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周轉金,緩解其資金運行壓力。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十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 33.不斷優化按疾病診斷分組付費(DRGS)、按病種付費等8種多元復合的支付方式,實現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34.按省統一要求,制定基于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的付費改革政策。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2022年 | |||
35.完善醫療康復、慢性精神疾病、部分傳染病等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支付方式,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保障。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2022年 | |||
36.在國家和省出臺門診共濟制度政策后,研究適宜我市的門診支付方式。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 | 2023年 | |||
(十三)探索緊密型醫療聯合體醫保支付政策 | 37.以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和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為目標,結合我市縣域醫共體建設,積極研究制定符合醫共體發展需求的醫保付費政策,加強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醫保基金使用的考核管理,合理設置監測指標,實施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通過傾斜性醫保支付政策,支持和促進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 2025年 | ||
(十四)創新醫保協議管理 | 38.根據醫保基金收支平衡情況,結合區域醫藥供給資源配置、參保人員就醫購藥需求等合理確定區域定點醫藥機構的數量、分布等規模布局。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39.簡化優化定點申請、受理、協商談判、協議簽訂、評估公示程序,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40.支持“互聯網十醫療”等新服務模式發展,以門診特慢病為重點,推進線上處方流轉、藥品配送服務和醫保結算。 | 市衛健委、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41.健全定點醫藥機構考核機制,完善退出機制。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42.加強醫保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 市醫保局、市市場局 | 持續推進 | |||
(十五)健全醫保目錄管理 | 43.嚴格執行國家及省統一的醫保目錄及支付政策。及時將遼寧省醫保藥品目錄內的中藥飲片和醫院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貫徹執行遼寧省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和醫保目錄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全面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用耗材的醫保支付政策。 | 市醫保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四、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 | (十六)加強基金監管能力建設 | 44.健全醫保基金監管執法體系,加強人員力量,強化技術手段。落實經辦機構協議管理、費用監控、稽查審核工作責任,加強醫保行政監管與經辦協議管理工作銜接。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45.建立健全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按照省統一部署,定期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經辦機構內控風險進行評估。 | 市醫保局 | 2022年 | |||
46.加強各級財政資金保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引入信息技術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商業保險機構等第三方力量參與基金監管。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十七)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機制 | 47.建立部門間協同監管、聯合執法的綜合監管制度,推進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綜合運用協議、行政、司法等手段,依法嚴厲查處欺詐騙保等違法違規行為。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市場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48.建立和完善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舉報獎勵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醫保基金監督。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十八)全面建立智能監控制度 | 49.建立醫保智能監控系統,覆蓋全部定點醫藥機構,加強大數據分析應用。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50.加強事前、事中監管,完善基礎信息標準庫、醫學知識庫,健全智能監控規則,提升智能監控功能。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51.推廣應用“互聯網+”、視頻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進銷存實時監控,提升智能監控能力和水平。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十九)加強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設 | 52.建立完善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和積分管理機制,建立完善定點醫藥機構考核評價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綜合績效考評結果與預算管理、分級監管、定點協議管理掛鉤。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市場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53.加強守信激勵對象和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 市醫保局、市市場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五、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 | (二十)深化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 | 54.全面落實國家、省組織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 | 持續推進 | |
55.按照省統一部署,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56.做好藥品(耗材)醫保支付標準與采購價格協同工作。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57.落實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58.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 市衛健委、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二十一)完善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制度 | 59.圍繞藥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社會輿情等環節,開展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市場局 | 持續推進 | ||
(二十二)建立完善科學合理醫療服務項目定價機制 | 60.按照省要求,落實好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管理,做好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初審工作。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61.按照省要求,落實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做好前期數據調取、測算,提出我市調價方案,并組織實施。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 | 持續推進 | |||
六、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 | (二十三)構建全市統一的醫保經辦服務體系 | 62.大力推進服務下沉,將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納入政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鄉鎮(街道)明確醫療保障工作人員、并指導村(社區)做好保費征繳、政策宣傳、業務代辦等工作。 | 市醫保局,各縣(區)政府 | 2022年 | |
63.加強經辦人員業務培訓,全面提升人員業務水平和經辦能力,理順管理體制,開展人員選聘、招聘,充實經辦力量,打造與新時代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隊伍。 | 市醫保局 | 持續推進 | |||
64.合理安排經費預算,保證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機構正常運行。 | 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二十四)創新經辦服務模式 | 65.積極推進綜合柜員制經辦服務模式,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建立醫療保障服務熱線,實現醫療保障業務“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推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統一業務標識、服務承諾、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考核標準。按照省統一部署,實行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明確辦理材料明細、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加快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全面實施“好差評”制度。 | 市醫保局、市營商局 | 持續推進 | ||
66.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醫保治理格局。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 持續推進 | |||
(二十五)加快完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 67.規范完善全市統一異地就醫結算政策體系和經辦流程,優化異地就醫備案,全面應用微信公眾號等高效便捷的線上備案服務,按照省統一部署,開展自助開通異地就醫結算服務試點工作。逐步推進門診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率,到2022年實現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應結盡結。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各縣(區)政府 | 持續推進 | ||
(二十六)高起點推進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 68.落實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業務標準和技術標準,建立完善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動態維護機制,推進各項編碼標準在藥品耗材招標采購、醫保結算、基金監管等全程應用,全面落實醫保結算清單。 |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 | 2022年 | ||
69.按照“統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醫保信息化建設要求,全面落實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建設標準和規范,建設數據省局集中、平臺市級部署、網絡全面覆蓋、服務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平穩、安全、有序做好新舊信息系統切換,實現全市醫療保障信息互聯互通,加強數據有序共享。 | 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營商局 | 2022年 | |||
70.強化網絡安全體系建設,規范數據管理和應用權限,將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與城市公共服務有機結合,依法保護參保人員基本信息和數據安全。 | 市醫保局、市營商局 | 2022年 |
市稅務局、市殘聯、市扶貧辦、大連銀保監局、市總工會、市紅十字會 | ||||||||||||||
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 | ||||||||||||||
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大數據中心、市信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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