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發〔2008〕2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遼河牌聚苯乙烯樹脂等25種產品為盤錦名牌產品的決定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2-16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發〔2008〕2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遼河牌聚苯乙烯樹脂等25種產品為盤錦名牌產品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盤錦市名牌產品和名牌商標管理辦法》,經考核認定,遼河牌聚苯乙烯樹脂等25種產品為2009—2011年度盤錦名牌產品,現予公布。
市政府希望全市各類企業進一步增強名牌意識、創新意識和誠信意識,不斷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國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努力提高產品知名度,提高市場占有率,切實發揮名牌的牽動作用,為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