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5〕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宋世剛同志見義勇為模范稱號的決定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04-20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5〕17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宋世剛同志見義勇為模范稱號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4年3月12日,我市興隆臺區興海街道梁家村發生一起火災,渤海公用事業處新工物業公司員工宋世剛同志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沖入火場救人,保衛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他舍己救人的高尚行為,為全市廣大人民群眾樹立了學習的榜樣。
為弘揚正氣,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市政府決定:授予宋世剛同志“盤錦市見義勇為模范”稱號,并獎勵人民幣10萬元。
市政府號召全市人民以宋世剛同志為榜樣,學習他在人民群眾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毫不畏懼、挺身而出、舍生忘死的大無畏精神,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大力倡導見義勇為、無私奉獻精神,在全社會營造人人關心社會治安、積極維護社會穩定的良好氛圍,為推動我市“向海發展、全面轉型、以港強市、建設濱海新盤錦”作出更大的貢獻。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