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5〕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11-19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5〕4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發〔2015〕47號)精神,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市情市力調查工作,對查清全市“三農”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科學制定國民經濟戰略和“三農”政策,推進全市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對象是我市境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普查內容為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資料。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農業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調查范圍廣、任務重,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本次農業普查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盤錦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協調。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本次農業普查工作,切實加強對農業普查的組織領導,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農業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普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建立普查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強對普查準備、普查布置及培訓、普查實施、數據處理與開發成果發布各階段主要工作進展情況的督導檢查。
(二)明確職責分工。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能和任務分工,負責本系統與普查有關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其中,市發改部門負責普查設備購置保障;市財政部門負責普查經費保障;市宣傳部門負責普查宣傳工作。
(三)落實普查人員。各級普查機構要組建高素質的普查工作隊伍。要充分發揮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從鄉、村干部中選調現場組織和調查人員,有關部門應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穩定普查工作隊伍,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普查經費和物資設備保障
根據農業普查的任務量、工作進度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政府共同負擔普查所需經費。各級政府要認真做好本級農業普查經費預算編制和設備購置申請立項工作,把普查經費和設備購置費用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和當年投資計劃,確保落實到位,按時撥付。
附件:盤錦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盤錦市第三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孫占明副市級干部
副組長:王曉東市政府副秘書長
辛榮嘯市統計局局長
張承奎市發改委副主任
崔 建市財政局副局長
朱玉輝 國家統計局盤錦調查隊隊長
駱漢兵市農委副主任
成員:裴曉敏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賈興存 市民政局副局長
邢云志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李 穎 市水利局副局長
常 建 市林業局副局長
馮大慶 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
黃國瑞 市文廣局副調研員
張志宇 市統計局副局長
李世財 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潘和遠 市農墾管理局副局長
羅洪云 遼寧盤錦鼎翔集團總經理
劉 杰 國家統計局盤錦調查隊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辦公室主任張志宇(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