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6〕37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8-01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6〕37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盤錦市賦予區縣經濟區市級同等行政職權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增強區縣、經濟區內生增長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激發區縣、經濟區發展活力,推動形成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順暢的權力縱向配置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市、區縣(經濟區)基本享有同等行政職權的改革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著力”的總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以“減”和“簡”為目標,進一步取消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面下沉市級行政權力,讓區縣、經濟區真正實現“我的地盤我做主,我的百姓我服務,我的責任我承擔”,提升區縣、經濟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切實發揮區縣、經濟區在落實“四個著力”過程中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形成市和區縣、經濟區多點發力、全面發展的工作格局,促進盤錦實現全面轉型走向全面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精簡效能原則。按照“不管是原則,管是例外”的總體要求,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全面下沉市級行政權力,實現市級權力“瘦身”和區縣、經濟區發展“強身”,切實提升政府部門的行政服務效能。
(二)堅持權責一致原則。劃清市、區縣(經濟區)權力邊界,落實“誰審批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的工作機制,讓區縣、經濟區承擔起與所賦予權力對等的責任。
(三)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全面公開取消審批事項及賦予區縣、經濟區行使的行政職權事項,建立公開透明的權力運行機制,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三、取消審批事項及市級權力下沉相關內容
(一)取消一批審批事項
依法取消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就業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49項。(詳見附件1)
(二)全面下沉市級權力
1.權力下沉方式:目前市級擁有而區縣、經濟區沒有的行政職權均屬于法律法規等明確規定由市級層面行使的職權,為實現市、區縣(經濟區)擁有同等權力,采取“賦權”的方式賦予區縣、經濟區代為行使市級行政職權。
2.賦權范圍:將目前《市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均為涉企涉民方面的職權)中市直部門擁有而區縣、經濟區沒有,但區縣、經濟區能夠代替市直部門行使的職權全部賦予區縣、經濟區,主要包括投資審批、工程建設、重點行業許可、社會事業管理等方面的職權。
3.賦權事項類別:一類為行政審批事項,包括行政許可等職權事項;另一類為非審批類事項,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檢查、行政確定、行政獎勵、其他行政權力9類職權事項。
4.賦權部門、賦權數量及承接主體。
(1)賦權部門(35家):市物價局、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利局(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市衛計委、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藥監局、市旅發委、市人防辦、市農機總站、市地震局、市規劃局、市林園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殘聯。
(2)賦權數量:市直部門共向雙臺子區、興隆臺區賦權355項,向大洼區、盤山縣賦權308項,向遼東灣新區賦權528項,向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賦權473項。(賦權事項詳見附件2—5)
(3)承接主體: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盤山縣政府和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
5.賦權后市縣兩級職能定位:賦權后,市本級主要承擔宏觀調控、規劃引領、監督協調、指導服務等職能。區縣、經濟區承擔發展地區經濟、服務百姓民生、保持社會穩定的主體責任,實現獨立自主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設置區縣、經濟區審批專用分章和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分章
1.專用分章的設置。為保證市、區縣(經濟區)權力同等,市直賦權部門要為區縣、經濟區相應刻制審批專用分章(用于審批事項辦理)和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分章(用于非審批類事項辦理)。
(1)設置審批專用分章。本次賦予區縣、經濟區審批權的市直部門共29家,分別為: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利局(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市衛計委、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藥監局、市旅發委、市人防辦、市農機總站、市規劃局、市林園局。以上各部門均刻制“XX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1)—(6)”,章(1)—(6)分屬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盤山縣、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例如:市經信委刻制“市經信委行政審批專用章(1)”,即為雙臺子區專用。
待市行政審批局成立后,由市行政審批局刻制“盤錦市行政審批局審批專用章(1)—(6)”。將審批權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的市直部門審批專用分章收回并封存,區縣、經濟區統一使用市行政審批局刻制的審批專用分章。
(2)設置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分章。本次賦予區縣、經濟區非審批類職權的市直部門共31家,分別為:市物價局、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利局(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市衛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食藥監局、市旅發委、市人防辦、市農機總站、市地震局、市規劃局、市林園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殘聯。以上各部門均刻制“XX部門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章(1)—(6)”,章(1)—(6)分屬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洼區、盤山縣、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例如:市物價局刻制“市物價局非審批類事項辦理專用章(2)”,即為興隆臺區專用。
市直賦權部門要圍繞賦權事項,擬定《專用分章使用說明》(樣表見附件6),明確專用分章的使用范圍、規范用權的相關要求等內容。《專用分章使用說明》附在《向區縣經濟區賦予市級行政職權交接書》(樣表見附件7)后,市直賦權部門及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均作留存。
2.專用分章的使用。
(1)在本市辦結的事項,區縣、經濟區加蓋專用分章即視為辦結。
(2)對于需要到省及省級以上部門辦結的事項,將加蓋專用分章的資料或文件報市直對口部門,市直部門不再審查,直接按工作程序向上報批。
(3)專用分章僅適用于本批次向區縣、經濟區賦權事項。區縣、經濟區接權部門應本著“誰審批誰負責、誰蓋章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專用分章的管理和使用,確保權力用得正、用得好。
(二)賦予區縣、經濟區文件閱覽方面相應權力
對于省政府發至市政府的文件,由市政府辦公室在嚴格遵守保密要求的基礎上,通過網上辦公平臺等方式直接轉至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對于省直部門直接發至市直部門的文件,由市直部門分送區縣政府及相關區縣直部門、經濟區管委會。各區縣、經濟區比照省對市提出的要求,認真執行相關文件規定,同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反饋至市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
(三)協調省直部門為區縣、經濟區開設端口
賦權后,由市直賦權部門協調省直對口部門為區縣、經濟區開設端口,實現端口下移,方便區縣、經濟區辦理業務。
(四)加強培訓指導
市直賦權部門要設置賦權后的培訓指導期,期限為1—3個月,根據工作需要可適度延長。在培訓指導期內,要做好對接權部門的“傳、幫、帶”工作,提升區縣、經濟區接權能力;對于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工作,市直賦權部門要進行“代辦”、“幫辦”,防止出現“權力懸空”現象。
(五)嚴格監督管理
市縣兩級監察、督查部門(經濟區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賦權工作推進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消極應對、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部門及人員進行及時糾正,嚴肅問責。接權后,各區縣、經濟區要主動增強監管意識,制定出臺監管辦法,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構建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后查處的全過程監管鏈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經濟區及市直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此次賦權工作的重大意義,摒棄部門利益,服從改革大局,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此次賦權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調配合
此次賦權工作牽涉面廣、關聯性強,市直各部門、區縣(經濟區)之間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區縣、經濟區要及時總結接權用權方面的成功經驗做法,加強橫向交流,形成全市“一盤棋”共推改革的工作格局。
(三)穩妥有序推進
市直賦權部門要于工作方案下發后7個工作日內擬定《專用分章使用說明》,并報市編委辦。市編委辦協調市直賦權部門于工作方案下發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同區縣、經濟區的權力交接工作。市直賦權部門要于工作方案下發后15個工作日內將經法定程序刻制的專用分章送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由區縣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分送區縣直、經濟區管委會相關部門管理、啟用。在未完成權力交接、啟用專用分章之前,保持現有事項辦理方式和辦理流程不變。
(四)規范權力運行
各區縣、經濟區要推進承接的全部審批事項進駐本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實現集中辦理;要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加快建立本地區行政審批局;要積極推進網上審批進程,逐步實現全部審批事項網上審批;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五)進一步明晰市縣兩級事權劃分
根據取消審批事項及向區縣、經濟區賦權情況,及時調整市、縣兩級相關部門“三定方案”和市、區縣(經濟區)《權責清單》,并結合市、區縣(經濟區)即將編制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進一步明確市縣兩級的職能定位和事權劃分。
附件:1.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49項)
2.向雙臺子區興隆臺區賦權事項目錄(355項)
3.向大洼區盤山縣賦權事項目錄(308項)
4.向遼東灣新區賦權事項目錄(528項)
5.向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賦權事項目錄(473項)
6.專用分章使用說明(樣表)
7.向區縣經濟區賦予市級行政職權交接書(樣表)